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上海个人所得税年均递增43.73%,是全市增长最快的税种之一。今年上半年该税种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征45.74亿元,同比增收13.28亿元,增幅达40.92%。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占主要份额,在沪港澳台同胞和外国人已成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生力军。
上半年,来自职工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36.27亿元,占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量的七成多,同比增长27.08%。数据表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已经从原先个体工商户、少数行业的高收入者为主,逐渐转向全社会达到一定收入水平的“工薪族”。市民逐渐形成了要缴纳个税的“新概念”。据不完全统计,仅2000年向本市各级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就达1.13亿人次,在征收的67.7亿个人所得税中,工薪收入为55.5亿元,约有650万人次向税务部门缴纳个人所得税,约占全市人口的37%,个人所得税已悄悄走进千家万户。
对利息、股息、红利收入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占总量的两成,上半年来自储蓄存款的利息所得税5.46亿元,同比增长1.67倍。1999年11月1日,对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使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收入大增,一跃成为个人所得税第二大项目。上半年,由于外币存款利率下降以及B股市场开放等因素影响,部分资金流向股市,银行结息集中,也有力拉动了税收的增长。
引人注目的是,上半年来自在沪的港澳台同胞和“老外”的个人所得税分别为2.41亿元和8.33亿元,同比增收4185万元和6991万元,增幅20.99%和9.16%,约占全市个人所得税总量的四分之一。上海已成为吸引港澳台同胞和外国人的“强磁场”,他们在浦江两岸安居乐业,投资、工作、学习,还购买彩票,参加抽奖。今年上半年,在沪港澳台同胞和“老外”的稿酬所得和偶然所得项目税收出现了零的突破,分别为396万元和24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