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汤一原)北京地区的各金融机构将实行同业联合制裁制度,制定企业逃废债行为认定标准,建立逃废债企业黑名单,这是记者昨天从北京市金融机构维护金融债权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打击逃废债务行为,维护金融债权更是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的重中之重。为此,各家金融机构达成共识,进一步明确各级分支机构在抵制、纠正和打击逃废债上的职责,强化内部管理,做好金融债权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并且完善同业联合制裁制度。会上讨论通过了《企业逃废债行为认定标准》,并决定建立逃废债企业黑名单,将联合制裁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各金融机构也将积极参与企业改制,在加强金融债权管理的同时,合理有效地增加贷款投入,支持本市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