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香港7月24日消息:香港特区金融管理局估计﹐新巴塞尔协议在2005年施行后﹐对香港本地银行的业务影响将不会很大。但因关于按揭贷款中有抵押品与无抵押的风险权数处理问题上,香港现行的办法与新巴塞尔协议有不同之处,香港金融管理局官员表示希望巴塞尔委员会有所通融。
据悉,现在新巴塞尔协议按揭风险权数为百分之五十,若按揭人逾期未偿还按揭债务,则其风险权数可上升至百分之一百五十的水平,与无抵押贷款风险权数相同。而香港金管局助理总裁唐培新指出,由于香港按揭有抵押品支持,可通过收回楼宇再出售套取现金,风险比一般无抵押贷款低,所以建议巴塞尔委员会在制定香港银行按揭业务的资本风险权数时,可以考虑到抵押品的因素,而无须和一般无抵押贷款看齐。
唐培新还表示,现在香港本地银行资本充足比率为10%至12%,较国际水平8%的标准为高,主要是多出的2%至4%作为经营风险的缓冲区,日后巴塞尔要求银行根据信贷风险及经营风险制定资本要求时,只是把每类风险细致分类,相信所需的比率实则上与现行制度相似,所以对银行的影响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