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在打击制假售假的犯罪行为中,最大的困惑是因为一些法律、鉴定标准不一而无从下手。广州市检察机关、技监部门昨天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汇报时就此大吐苦水。
广州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在汇报中透露,目前司法机关对制假售假行为的打击力度远远不够,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犯罪发案多,但实际查处少。由于不同执法部门缺乏协调、执法标准存在分歧,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等原因,造成司法实践中定罪难、立案难的状况。
据介绍,当前的打假是多头办案,各部门的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部门对怎样的案件该作为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以及具体怎样移送没有统一标准。不少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意识还停留在“打货不打人”的旧观念上,影响了司法机关获取有价值的线索。
另外,一些产品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书,只限于行业认可,够不上司法证据,以致于司法、公安机关在定罪时难以及时下结论。
据介绍,由于工商、技监、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等部门都具有鉴定职能,实践中可能出现鉴定不一致的情况,但法律上并未明确指定谁的鉴定最具权威性,这也为执法带来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