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对广东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知识产权保护,近日,广东海关与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商定建立联动机制,加强相互协调和执法合作,强化保护出口商品商标专用权。
广东海关与省工商部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络员制度,对查处的有关商标侵权案件及时互通信息;省工商局向海关提供广东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全国重点保护商标名录,海
关按照有关条例规定加强对此类商标的进出境保护;双方互相通报查处的侵权案件情况,各自从源头上和关境上堵截和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进一步加强粤港海关在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合作等。
据了解,近年来,广东海关运用新《海关法》赋予海关的执法职能,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海关保护,打击对外贸易活动中假冒注册商标货物的侵权行为。据统计,今年头7个月广东海关共查获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2宗,案值293万元。8月25日,粤港海关再次联手在深圳市皇岗、文锦渡、沙头角、罗湖等口岸开展第19次保护知识产权联合行动,共同打击了粤港两地侵犯知识产权及其它走私违法行为。(郭莹玉 吴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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