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溪 高路 韦小敏】
股指期货面世在即,有关股指期货合约产品设计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引起业内人士极大关注。昨日,郑州商品交易所理事、中期公司副总裁党剑建议,借股指期货即将推出之际,金融交易所宜成立一个独立的清算公司。
党剑表示,目前对于这一问题的关注不够多。众所周知,在伦敦有伦敦清算所(LCH),国外金融市场,类似的独立清算机构是比较普遍的。
他表示,就根据国际期货业发展的经验,独立的清算机构是期货市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期货市场的地位和作用十分突出,其主要职能是:管理交易账户,核收履约保证金并使之维持正常必须的水平,实时清算,监管实物交割,报告交易数据等等,期货清算机构规范、及时的清算,不仅为分散风险提供保障,而且便于形成与交易所互相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在当前期货市场具备进一步发展的条件下,提出建立独立的清算机构的设想,对现行法规的贯彻落实、电子交易方式的日益普及和引进、培育金融资本介入期货市场,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党剑认为,在建立独立的清算机构过程中,需强调独立性的问题。这里的“独立性”,主要有三层相互联系的含义:一是指股权的独立性;二是指运作的独立性;三是指监管的独立性。清算机构的股权应由非交易所机构持有,这种股权的独立性能够保障清算机构功能的发挥;清算机构的业务运作应由监管机构授权,依据法律独立进行运作;监管的独立性,即指清算机构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独立制定相关法律制度,拥有追究违法违规者责任的权力,不受交易所干预的独立性。
记者获悉,继上周四在上海举行了股指期货合约的征求意见会议之后,今日在大连,下周在深圳还将有类似的征求意见专场会议召开,参与人士将包括金融交易所筹备小组成员、一些代表性期货公司高管以及券商等相关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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