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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使期货公司悲喜两重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 08:4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作者:鹏程】

  仅有30%的期货公司可以通过增资达到参与股指期货要求新《办法》使期货公司悲喜两重天。

  金融期货的上市已渐行渐近,社会各界对此也高度关注。作为期货行业的代理机构
———期货经纪公司却处于悲喜交加中。大家都在猜测,金融期货交易所将制定什么样的交易制度与结算制度,什么样的条件才能从事股指期货代理?这一切都牵动着期货公司的每一根神经。

  据权威人士透露,新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草案将基本期货业务界定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自营、期货资产管理和境外期货业务。今后,期货公司申请从事期货经纪业务,最低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除经纪业务外,还申请从事期货结算、自营、资产管理、境外期货等业务中的一项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亿元;申请从事上述业务中的两项或者多项的,最低注册资本为2亿元。

  这次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的修改,无疑为期货公司日后代理股指期货奠定了基础。但目前注册资本金超过1亿元的期货公司仅有6家,在金融期货推出前,绝大部分期货公司将需要大规模增资,或者通过与券商合作等手段获取金融期货代理权。

  可以肯定的是,在金融期货推出初期,

证券公司并不能直接从事金融期货代理,证券公司只能开展IB业务(介绍佣金商),或者通过收购期货公司代理金融期货。这样的制度设计对期货公司是有利的,但现实情况却让期货公司陷入悲喜两重天之境地。

  在金融期货美好前景的诱惑下,并不是所有的期货经纪公司都能实现增资扩股。可以预期从事期货结算业务要求的1亿元注册资本,就能将大部分期货公司阻挡在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的门外,据业内人士估计,目前只有不到30%的期货公司可顺利实现增资。那么,这意味着,剩下的期货经纪公司将寻求重组。在目前与新股东谈判增资扩股的期货公司控股股东的如意算盘中,增资至5000万元且不丧失控股权是他们的底线。毕竟,经历十年经营九年亏损的惨淡经营后,谁愿意拱手相让即将上市的金融期货的大

蛋糕呢。

  让大部分期货公司提心吊胆的是,现有的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均由交易会员各自负责本公司的结算业务,一旦也实行类似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结算会员制度,将使目前期货公司的生存环境更趋恶化。

  因此,在近期中期协举办的期货经营机构高管人员金融期货知识系列培训中,参与培训的高管的情绪都随着似是而非的传言起伏。在上海站的培训中,烦燥、不安、失望的情绪笼罩在整个期货经纪行业。而在北京站的培训中,监管机构的领导说,推出金融期货对期货公司是百分之百的机遇,尽管金融期货制度框架尚未最后确定,有关部门一定会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做出合理安排,大家现在要做的,就是放心投入学习准备中。

  当然,推出金融期货,无论对证券公司,还是期货公司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未来几年内,将会推出品种繁多的金融期货。当市场达到一定规模时,不同类型的期货公司、证券公司应该都能找到自己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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