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走出去的政策瓶颈:是否可以代理外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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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 05:50 第一财经日报 | |||||||||
“没有内地期货公司在境外期货市场的参与权和参与能力,根本谈不上国际化,以及争夺国际定价权这些问题。” 本报记者 江南 发自深圳 内地期货公司“走出去”仿佛成了一个时尚但敏感的话题。
当南华期货的两位负责人面对《第一财经日报》的采访时,突然变得语焉不详。提起几天前本报报道的“南华期货欲在港成立分公司”一事,南华期货高级分析师、期货研究所副所长邵俭的第一反应是“消息灵通”,而同在一旁的南华期货总经理罗旭峰立刻“纠正”道,笑着说“以讹传讹”。 两位负责人有趣的回答正折射出目前内地期货公司“走出去”的微妙心态——即想尝试又希望低调。 由于WTO协议将期货业列为受保护行业,故内地期货公司的对外开放主要依靠的是CEPA的相关规定。今年,CEPA先后发布第二、三轮细则,对期货公司“引进来”与“走出去”放开了口子。但相对“引进来”具体审核细则的颁布以及实际进展,内地期货公司“走出去”还在苦苦等待相关细则的出台。 12月3日,证监会期货部主任杨迈军在首届中国国际期货大会上透露,证监会正在研究相关政策,希望明年内地期货公司可以到香港设立期货子公司,这将是期货业对外开放的重要一步。 深圳金牛期货董事长严金明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由于目前“CEPA3”仅允许内地期货公司明年在港成立分支机构,但没有明文规定“内地期货公司可以通过在港分支机构开展境外期货业务”,这使得内地期货公司在港建立分支机构尚没有实际意义。 但内地期货公司“走出去”的步伐正显得不可阻挡且非常必要。中国期货业协会副会长常清、金瑞期货总经理姜昌武等人都表达出相同的看法:“没有内地期货公司在境外期货市场的参与权和参与能力,根本谈不上国际化,以及争夺国际定价权这些问题”。 尽管对南华期货在港设立分公司不愿透露过多细节,罗旭峰仍然在期货大会上详细阐述着中国期货业国际化的系统攻略。他认为,只有国内期货公司业务类型、投资者结构等多个因素的国际化,才能促成期货业的全面国际化。 “内地期货公司在港设立分支机构,如果政策许可开展境外期货业务,可以解决内地投资者外盘操作的通道和资金的两大问题。”上海中期常务副总经理苏文全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苏文全表示,首先,投资者通过内地期货公司进行境外期货投资,比起以前的“地下通道”具有更高的资金安全性,在操作、信息等多个环节上都更加便捷;其次,在港分支机构可以有效地解决内地投资者面临的外汇管制问题,分支机构可以为投资者在货币兑换等操作环节上提供方便。 面对内地期货公司表现出来的积极参与,香港的期货同行们非但没有感到竞争压力,相反表现出积极的欢迎态度。正在为筹建内地期货合资公司积极奔走的香港大福证券集团公司董事、谈判代表刘志强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内地期货公司到香港来参与外盘业务,可以提高内地期货公司的国际化水平,加深双方的交流,从而更有利于合作。 飞马香港有限公司(FIMAT)营业董事、衍生工具部负责人高冠恒告诉《第一财经日报》,香港地区的期货经纪商早已融入到全球体系中,经历了很多来自国际竞争对手的冲击,对于内地期货经纪公司的进入,并不会带来太大的影响。 香港交易所衍生产品市场部高级总监戴志坚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香港与内地在期货市场方面的合作已经有良好基础,香港的期货公司已经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明年内地公司到港设分支机构,将更加促进两地交流。香港期货业市场经验丰富,可以为内地期货公司提供许多借鉴。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