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修风控新办法 调整铜期货合约涨跌停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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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 02:33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韩益忠 上海期货交易所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对有关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单位与交割单位的一致性、出现特殊情况时的保证金调整等方面的规定进行了修订。
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自cu0507、al0507及以后月份合约起,增加临近交割期时铜(资讯 论坛)保证金的提高幅度和梯度,取消铜、铝(资讯 论坛)套期保值头寸在保证金上的部分优惠。铜保证金的提高梯度增加到五档,即7%、10%、15%、20%、30%。取消铜、铝套期保值头寸在保证金上的某些优惠。临近交割期时,对铜铝期货合约的投机和套期保值头寸同步提高保证金。 二、自2005年3月1日起,将铜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暂调整为4%,并适度调整连续出现同方向停板时铜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保证金比例。同时,明确在两种特殊情况下出现三个停板后可以不停市。 为了适应当前铜现货市场波幅加大的实际情况,将铜期货合约出现单边市时,D1、D2、D3交易日的涨跌停板调整方式由3%、4%、5%修改为4%、5%、6%,D2、D3交易日的保证金调整方式由6%、8%修改为7%、9%。此前, D1交易日的保证金比例已经暂时调整为7%。同时,在D3交易日与最后交易日是同一天、D4交易日是最后交易日等两种情况下,取消出现三个停板后必须停市一天的硬性规定,除此之外,出现三个停板之后仍需停市一天。 三、自cu0504、al0504、fu0504及以后月份合约起,在临近交割期时,会员及投资者的持仓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调整为交割单位的整倍数。 铜、铝、燃料油(资讯 论坛)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和交割单位不一致,会员和投资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调整好自己的持仓,会带来不必要的交割纠纷。因此,此次修订明确规定,在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会员及投资者铜、铝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遇市场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调整的,可顺延一天;进入交割月后,会员及投资者铜、铝合约持仓应当是5手的整倍数,新开、平仓也应是5手的整倍数;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会员及投资者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10手的整倍数,遇市场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调整的,可顺延一天;进入交割月前第一月后,会员及投资者燃料油合约持仓应当是10手的整倍数,新开、平仓也应是10手的整倍数。此项修改自cu0504、al0504、fu0504及以后月份合约起开始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