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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叫停以储备资金炒股炒期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 06:44 三秦都市报

  据中新社消息 国家物资储备局24日发布通知严禁行政事业单位以储备物资或资金进行投资,严禁从事期货、股票、外汇等交易。通知开列五大禁区,明确“严格投资管理,防止再出现随意投资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发生”,违规者将受严肃处理。

  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物资储备系统投资管理的通知》规定,各行政、事业单位严禁以储备物资、储备资金、财政补助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进行投资,严禁从事期
货交易、买卖股票、外汇、企业债券、各类投资基金和其他金融衍生品或进行金融风险投资和境外投资。

  就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通知亦规定必须履行投资申报审批程序。一百万元以下项目要报国储局备案;一百万元以上项目要由国储局批准。通知还禁止行政单位使用固定资产进行投资。同时严禁行政、事业单位使用银行贷款进行投资,严禁为其他单位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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