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期市投资者权益的五点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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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 11:10 证券时报 | ||||||||
□宋一欣 对投资者最大的保护就是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规范的市场。就期货市场而言,投资者需要对他们所使用的合约的财务完备性保持信心,他们需要有序、高效、保持价格发现功能和实现套期保值的市场。否则,一个存在欺诈、内幕交易、过度投机和充满违约的市场,是很难留住投资者的,信用缺失的市场是很难抵御危机事件发生的。要做到期货市场的规范,
首先,正确选择期货市场的发展路径。就我国期货市场历史经验来看,通过有选择地试点和“先规范后发展”方式建立制度框架,可以最大限度降低期货市场的固有缺陷和负效应。重点进行场内交易试点,适度利用场外交易;先进行远期合约和期货交易试点,然后进行期权交易和互换交易;继续进行商品类期货的实践,以股权类期货试点为突破口。在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时,适时发展备兑认股证、可转换债券和股指期货交易,而后付债券类和货币类期货试点则应根据条件具备与否再作决定,逐步发展利率类、汇率类期货。 其次,强化对期货市场交易欺诈行为的监督检查。检查期货经纪公司是否具备从事期货市场交易的合法资格和经营权限,是否对交易和风险向客户作出详细的说明和告知,所有委托代理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检查下单跑道是否畅通,手续是否齐全,交易结算是否符合交易、结算规定,有关凭证保管是否合规,是否存在私下对冲和其他手段进行交易等;检查交易必备的通讯系统和报单设施是否齐全;检查内部管理机制、内控机制和程序是否完备,交易记录是否完整,账户处理是否正常。 再次,强化期货市场的交易结算功能。交易结算是期货市场运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其主要功能是,对账、结算、为市场上所有交易提供担保。一般来说,结算和交割的风险通常来自交易者的过度投机、价格剧变、大户垄断和操纵市场等情况。所以,风险防范应当以下列制度为支撑:风险及履约保证金制度;每日无负债的结算制度;防止穿仓的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张跌停板管理制度;各种风险及违约处理制度(包括加收特别保证金、强制平仓、没收基础保证金、没收席位等)。 第四,充分重视股权类衍生产品的创新。随着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其中股权类衍生产品的创新必然备受重视,加上外资证券机构广泛进入我国证券市场,期货品种的多样化是必然趋势。鉴于目前《期货交易法》尚未出台,《证券法》面临修改的实际,许多股权类衍生产品急需开发创新,故在《证券法》中应当调整证券交易范围,不但包括股票、债券,而且应当包括可转换债券、各类认股权证、股指期货期权、股票期权等股权类衍生产品,具体细则应当授权监管部门出台细则安排,并允许外资证券机构带来成熟的股权类衍生产品品种在国内市场操作,将促进国内市场期货品种的多样化,使传统的股权类产品交易与新兴的股权类衍生产品相衔接。 最后,设立期货市场投资者权益保障基金。这是通过强制性规定,在期货市场设立投资者权益保障基金,使投资者在受到欺诈、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时可以得到民事救济。投资者权益保障基金关键是能够获得足够的、正当的资金来源,同时还应当有健全的管理机构,防止基金被滥用。 (作者单位: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