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帐单查询系统”使用说明书
尊敬的客户:
互联网帐单查询系统已于2003年12月1日正式开通。我司的“互联网帐单查询系统”适用如下细则:1、适用对象:在新合同第28页通知事项中选择“1.互联网帐单查询系统”的
客户。已签合同但未约定以互联网帐单查询系统为通知方式的客户无权使用该系统。如欲增加互联网帐单查询系统为约定通知方式,必须由客户提出申请,并填写《中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客户通知事项增加补充约定书》。2、使用方法:(1)客户填写补充约定书或在合同中约定该通知事项后,公司将在最短时间内由专人把查询系统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通知客户。(2)客户登陆www.zlqh.com的网站,通过网页上的链接,按照提示信息输入用户名、初始密码和认证码后点击“确认”进入查询系统。(3)客户进入系统后,首先要点击“更新密码”修改初始密码,修改成功后退出系统并妥善保管密码。(4)在结算正常的情况下客户可在下午5点30分后进行帐单查询。3、系统说明:系统可进行日帐单和月帐单的查询。在系统中可以保留10天的日帐单数据和上个月的月帐单数据。4、故障查询:对于帐单发送与否及帐单数据方面的疑问,客户可直接拨打010-65223595,致公司结算部。对于与密码相关的疑问客户必须首先与本客户日常客服人员取得联系,然后由公司客服人员向结算部查询。
已办理好所有手续的客户由此进入互联网帐单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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