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其他评论 > 正文
 

期货结算账户登记工作的甜和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 03:13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罗文辉 发自上海

  按照证监会的统一规定,今天是各期货公司完成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的登记工作的最后期限。

  年初(1月19日),证监发布了2006年9号文“关于规范期货保证金存取业务有关问题
的通知”(下称“9号文”)。作为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工作的重要一步,9号文要求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工作的截止时间为3月10日。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曾表示,保证金安全存管是今年期货监管的重点工作。9号文发布后,各期货公司在时间较紧、难度较大的情况下,抓紧落实。

  根据9号文要求,将由五家指定结算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托管期货客户保证金,并于此后执行客户出入金只能由唯一的指定银行账户进出,及同一期货公司不同客户的保证金禁止内转的严格规定,且不允许支票、现金直接入账个人投资者期货保证金账户,而只能由在同一指定结算银行开设的个人储蓄账户向相应的个人期货保证金账户划转。

  在落实过程中,有一些期货公司负责人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由于目前指定的五家结算银行将其他商业银行及信用社排斥在外,期货公司需要在不过一个月的限期时间内动员现有不合通知规定的客户,尤其是已习惯于现金、支票追加保证金的个人客户,重新开设结算账户并开通相应的银期转账业务,而且期货公司本身还得尽可能在各地的多家指定结算银行开立账户,以满足不同行业背景和地域分布的客户需要。如此期货公司的工作量和成本势必增加,而客户又可能因近期服务的不到位于短期内撤资观望。

  事实上,如个人投资者,其资金进出期货市场将由原来合规的支票、现金出入账及潜规则下的朋友账户内转、期货公司融资甚至透支等多条路线,保留为入金时必须先经储蓄账户入账再向期货保证金结算账户划转,而出金时必须由银期转账划出再由储蓄账户取现的唯一路径。

  有业内人士担忧,新的个人出入金管理办法虽然规范但相对繁琐,为防范紧急情况时客户亏损风险向经纪公司转嫁,期货公司可能会在紧急追加客户保证金时采取变通手法。

  而在前期执行9号文时各期货公司向监管部门反映的问题中,也确实暴露出了“大门不通,走边门”时一些不规范做法的危险苗头。

  某期货公司负责人向《第一财经日报》解释说,由于国内资本利得税的缺位,机构投资者尤其是民营企业,从事套期保值或期现套利业务时,因其期货盈利将被征收高达33%的企业所得税,而期货亏损则要向税务部门反复说明原因,故为避税及省去不必要麻烦,大部分机构投资者将机构资金打入个人投资者账户从事期货交易。而这些公转私的资金入账期货公司时,大部分财务手续不全,可能会导致今后无法从个人投资者账户转出的尴尬问题,这也是类似资金可能于今天前抓紧退出的主要原因。

  实际上,中国期货市场虽然80%为个人投资者,但并不缺乏中小规模的机构投资者。问题是,上述“不上台面”的例子确实说明了中国期货市场不成熟性的一面。而9号文所秉承2003年央行发文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原意,就在于反洗钱及避免海外热钱对国内金融市场安全的冲击。已有人估计,一些通过各种渠道进入国内期货市场的海外资金,也将在9号文件前面临进退的艰难选择。

  不管怎样,规范中求发展仍将是中国期货业的监管思路。“只要大家习惯了,且各地监管部门保证平等待遇,至于9号文监管的宽紧也就无所谓”,金瑞期货总经理姜昌武,尽管在去年10月开始在深圳辖区试点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时,因担心客户资源向外地流失而牢骚满腹,但如今已为提前完成期货保证金银行托管工作而内心笃定地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