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期货公司元旦后可进港 开展境外业务成焦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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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 00:23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 (记者 刘杰) 即将到来的元旦对中国期货业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因为根据CEPA第三阶段实施协议,2006年1月1日起,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内地期货公司到香港设立分支机构。这也是继允许港澳资本入股内地期货公司后,内地期货业与香港的第二次“亲密接触”。 今年10月18日,内地与香港在港签署CEPA第三阶段实施协议,根据其中有关推进金
而6天后,证监会期货部主任杨迈军对外透露,目前证监会正在和香港证监会研究内资在港设分支机构的政策,内地企业的试点工作已在积极推进中,明年就允许内资到香港设立期货分支机构。 昨天,当记者就在港分支机构筹备情况致电南华期货时,罗旭峰总经理因事外出,办公室负责人以不便回答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对此,一位接近期货部的消息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南华期货是否属于试点企业还很难说,但南华目前所做的积极探索和行动却是有目共睹的。一旦相关入港细则出台,南华肯定会积极申请在港开设分支机构。南华很有可能成为第一家入港的内地期货企业。 不过,在道通期货韩谊看来,南华是否会成为第一家进港的内地期货企业并不重要。他认为,对内地期货公司来说,在港分支机构能否开展境外期货业务才是业界最关心的问题。如果政策许可开展境外期货业务,则可以解决内地投资者外盘操作的通道和资金的两大问题。但问题的关键是现在没有明文规定“内地期货公司可以通过在港分支机构开展境外期货业务”,如果仍然遵循内地的相关管理办法,就会使得内地期货公司在港设立分支机构没有实际意义。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