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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储糖7月份第一次成品糖竞卖注意事项公布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 12:17 商务部网站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财政部2006年第38号公告,以及商务部2006年第48号公告要求,现将国家储备糖2006年7月份第一次成品糖竞卖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身份确认 二、技术确认 三、及时缴纳保证金和交易手续费 1、参加竞卖交易的会员,在交易前,需在“履约保证金专户”帐户上存入保证金。 保证金数量根据预购食糖数量按300元/吨存入。请于2006年7月17日12时前,将保证金汇到以下帐户: 2、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国储糖交易手续费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5号)的规定,国家储备糖竞卖交易成交方按10元/吨交纳交易手续费。 四、交易注意事项 1、竞卖交易会员请于2006年7月17日的9时-12时,参加有关统一测试。 2、本期竞卖9.2万吨国家储备糖一次挂出,2006年7月18日上午9时交易正式开市。如果到7月18日下午17时还没有成交,将封盘。 3、交易结束后,成交方按规定与华商中心签订《购销合同》,具体请与华商中心食糖处联系,联系电话:(010)58930858、58930859。 五、按规定付清货款 购买国家储备糖的企业,在签订《购销合同》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额汇到以下帐户后,办理提货单等手续,过期视同违约,扣缴保证金。 六、关于本期竞卖成品糖的说明 本期竞卖成品糖的提货地点为辽宁、内蒙古、山东、福建、广东和广西11个库点,提货起止日期为2006年8月1日到8月28日,各炼糖厂每天加工出库白砂糖数量不低于600-900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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