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者占90%以上成前提 投资者签约工作提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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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 03:47 第一财经日报 | |||||||||
期货公司签约投资者占90%以上,或成开展金融期货业务前提 本报记者 罗文辉 发自上海 有消息称,深圳证监局日前已向深圳所有的期货公司下发了通知,要求各期货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签署补充协议的工作,提高签约率,且使用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下称“监
实际上,在上月26日于杭州召开的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推广工作会议上,前期安全存管准备工作较好的江苏、浙江两省成为去年10月深圳试点后的首批推广地区,且江浙地区所有期货公司当场与监控中心签订了保证金存管监控合同。上月底,这些期货公司又陆续向老客户发出于本月底前补充签署现有期货经纪合同之外《期货交易结算结果通知方式的补充合同》(下称“补充合同”)的通知。 且在近期,浙江永安期货、南华期货、苏州中辰期货等明显加快了上述工作的推进步伐。 据11日苏州中辰期货的网上公告,该公司已开始将客户结算账单发送至查询系统,收到查询密码的客户以后每天可以通过该查询系统及时、安全地获悉自己的结算结果。 永安期货上海营业部负责人朱伟介绍,按照补充合同约定,由监控中心举证,若期货公司已将签署补充合同的客户结算账单发送至查询系统,不论该客户是否及时查询,均视同期货公司已送达期货交易结算结果通知,从而豁免期货公司另行书面通知客户交易结算结果的义务。 而南货期货总经理罗旭峰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逐步完善中的查询系统,在监控中心与期货公司的数据接口设计上仍显粗糙,导致老客户以上千计的期货公司转换历史交易结算数据时困难重重。不过,他承认,由直属证监会的监控中心作为权威的第三方见证机构,代期货公司履行通知客户结算情况的义务,是金融期货时代来临时的大势所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