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锋股指期货 专业公司占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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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 13:35 财经时报 | |||||||||
牛丽静 业界预测券商与期货公司在金融期货业务方面的合作模式有两种:一是期货公司与证券公司总部谈判,展开整体合作;二是期货公司与证券公司下属营业部进行合作 期货公司最近有个怪现象。不少在北京的期货公司员工,都人手一份拿到北京所有证
按照公司的“密旨”,他们必须一家一家去“公关”,做好营业部各类关系网的铺垫。一待股指期货正式推出,就能从证券营业部中获得更多的客户资源。 《财经时报》注意到,尽管股指期货的具体规则尚未出台,但据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主任杨迈军透露的消息,证券公司将以自营会员身份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经纪业务主要通过期货公司代理。同时,将引入券商IB(IntroducingBroker)制度,即券商介绍客户给期货公司。 在业内看来,IB制度是证券公司曲线参与金融期货代理业务的唯一通道。证券监管部门做出此种制度安排,从某种意义上看,是对证券公司的利益补偿。 北京经易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建卫告诉《财经时报》,各家期货公司现在都与证券公司进行频繁接触,以寻求可能的合作模式。 券商并购期货潮 据了解,IB在台湾又称为业务辅助人,分为两类。一是金融控股公司或旗下有全资期货子公司的大型证券公司。这类证券公司可以作为自己同集团期货公司的IB;二是中小型证券公司,因自身缺乏实力,必须找寻一家实力较强的期货公司合作,作为该期货公司的IB.内地若引进券商IB制度,将赋予目前已经控股或参股期货公司的证券公司先机,它们会优先将自己的客户资源介绍给旗下的期货公司。还没有证券公司背景的期货公司略显被动。 早在几年前,经历了五年熊市的券商为开拓利润来源,就曾掀起一轮并购期货公司的浪潮。近来,为了能在股指期货中分得一杯羹,一些有先见之明的券商也在悄无声息地展开并购行动。 在王建卫看来,券商并购期货公司的浪潮仍将继续。 目前,期货公司的规模普遍偏小,注册资本金只有3000万元。而券商的注册资本金动辄几亿元。从资金实力来看,券商收购期货公司并非难事。 不过,一些期货公司的控股股东并不愿放弃控制权,难以争夺到控股权将成为券商并购期货公司谈判中的最大障碍。 前不久,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在并购一家期货公司时即告受挫,后者的“东家”不愿放弃控股权。 期货界人士告诉《财经时报》,目前券商并购期货公司进展缓慢的另外一个原因还在于,期货公司多数待价而沽。这是因为,目前还没有控股或参股期货公司的证券公司,若不与期货公司合作,将没有机会分享股指期货以及后续推出的更多金融期货品种所带来的巨大市场份额。 尽管,从规则上看,没参股、控股期货公司的券商可以作为有券商背景的期货公司的IB,但因与后者存在竞争关系,因此,没有参与期货业的券商与期货公司合作的可能性很小。 抢夺券商营业部 《财经时报》了解到,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都在等待IB制度的相关指引出台。在此之前,双方的合作模式还不能明确。 目前,业界预测的合作模式有两种。一是期货公司与证券公司总部谈判,展开整体合作;二是期货公司与证券公司下属营业部进行合作。 王建卫倾向于后一种。 这是因为,证券公司动辄几十家甚至上百家营业部的客户网络,如果期货公司与证券公司整体合作,规模普遍较小的期货公司是否有承接能力值得怀疑。此外,站在证券公司的角度,也要考虑风险控制,适度分散风险。如果合作的期货公司出现问题,将连累证券公司所有营业部的股指期货客户。 同时,根据统计,目前100多家证券公司中有36家控股或参股了期货公司。如果采用第一种合作模式,意味着将出现100多家期货公司去竞争剩余的七八十家证券公司,一些实力较弱的期货公司将面临严重考验。 而如果采用第二种合作模式,意味着100家期货公司可以去竞争证券公司几千家营业部,这将给期货公司一个相对平等的竞争机会。 根据台湾的IB模式,期货公司能拥有多家IB,而一家IB只能代理一家期货公司。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