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庆:期货立法将着眼五大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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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 02:21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李俊 发自上海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周正庆昨天在第三届上海衍生品市场论坛上透露,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期货交易法》今年3月起已由全国人大财经委负责起草,这将是资本市场领域继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又一项重要的立法工作,对期货市场的规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周正庆认为,下一步期货立法工作应该在五个问题上进行深入研究: 第一,要确定适当的立法体例。我国的期货立法应考虑以一部基本的《期货交易法》统一调整期货市场,不再单独颁布《期货交易所法》或者《期货交易委员会法》等其他法律。 第二,要准确把握立法目的。期货立法应当充分考虑期货市场中长期发展的需要,规范与发展并重,在强化风险防范的同时也鼓励市场的自主创新和对外开放,为进一步发挥市场功能、服务国民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三,要选择合适的监管模式。要继续坚持和维护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避免出现因多头批设、交叉监管导致的过去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混乱局面。 第四,要确定适度的调整范围。从品种上看,衍生品包括商品期货和期权、金融期货和期权及其他衍生品交易;要研究《期货交易法》规范的期货品种范围,为市场创新预留充足的空间。 第五,要稳步扩大市场参与主体。稳步扩大市场参与主体的范围,并为机构投资者入市创造法律条件,是稳步发展期货市场、防范和控制期货市场风险的重要保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