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与大马交易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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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 09:06 新浪财经 | |||||||||
透露出大商所加速棕榈油期货品种开发讯息 新浪财经讯 大连商品交易所与大马交易所今天联合(4月5日)宣布,双方已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MOU),未来两所将在商品市场的拓展方面展开合作。 据了解,该谅解备忘录旨在为两家交易所提供拓展全球业务的机会,并将加强两家交
大商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大马交易所近些年的卓越表现令我们十分钦佩。希望该备忘录的签署能够促使我们更好地借鉴大马交易所的成功经验,并有助于大商所与东南亚期货行业领先者建立更牢固的合作关系,从而促进大连期货市场及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 大马交易所国际部主管拉比•星•巴特说:“大马交易所坚信发展同全球行业领导者的战略联盟具有深远的意义,同大商所签署备忘录意味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关系的深厚基础的建立。我们期待同大商所这家中国交易量最大的期货交易所的合作。” 据了解,在此合作框架下,大马交易所作为世界最大的棕榈油期货市场,将积极支持大商所尽快上市棕榈油期货,并为该品种的研究提供协助。同时双方还决定,今年秋季将在中国北京联合举办世界油脂油料大会,以进一步增强双方交易所乃至亚洲在世界油脂油料期货市场和相关产业中的地位与影响。 大马交易所集团包括一家证券交易所、一家衍生品交易所、一家离岸国际金融交易所、证券和衍生品清算所、一家中央登记公司、一家信息服务公司和一家信息技术服务公司,为马来西亚1965年成立的公众公司,其棕榈油等商品期货交易在亚洲及全球有着重要影响。 据市场人士透露,几乎与豆油期货合约研究相同时,大商所即一直低调跟踪研究着棕榈油期货品种,这次与大马交易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寻求在商品期货市场联手合作,透露出大商所加速对棕榈油期货品种进行开发的讯息。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