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规范期货保证金存取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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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 02:53 第一财经日报 | |||||||||
该《通知》规定: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工作截止日为3月10日 保证金存取业务是保证金安全存管工作的核心关节,只要抓好了这一环,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系统将会很快在全国推行 本报记者 江南 刘文元 发自深圳北京
经过近3个月在深圳的试运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工作将于今年在全国推行。近日,全国各期货经纪公司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期货保证金存取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该通知对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工作的核心环节——保证金存取业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目前,各期货公司正在紧锣密鼓地按照《通知》要求,对客户资料进行详细的整理,并将《通知》的相关要求,及时通知给各个客户。 《通知》规定,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工作截止时间为3月10日。而《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到,深圳证监局昨天要求辖区内期货公司要在2月下旬完成此项工作。 深圳神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客服中心副总经理赖小金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从监管部门对登记工作截止时间的提前,可以看出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地开展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工作。” 赖小金表示,保证金存取业务是保证金安全存管工作的核心关节,只要抓好了这一环,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系统将会很快在全国推行。目前,关键的问题在于加强宣传,取得投资者对安全存管工作的理解和接受。因为,不得不承认,保证金存取业务给老的投资者带来了较大的不方便,但对新开户的投资者影响不大。 此前本报曾报道,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工作在深圳试运行期间,遭到了一部分投资者的不配合,甚至有的投资者为避免“麻烦”转移到了外地的期货公司操作。深圳的期货公司普遍呼吁早日在全国推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工作。 这次,监管部门较早地推出了有关保证金存取业务的《通知》,得到了深圳期货公司的普遍欢迎。 “目前我们多努力一些,建立起良好的业务规范,让投资者尽快习惯新的要求,这对今后的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与运行,以及提高投资者对期货市场的信心,是非常有帮助的。”金瑞期货深圳营业部业务经理程家正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北京一期货公司高层表示,保证金安全存管可制止部分期货公司向客户融资的行为。 据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保证金安全存管是今年期货监管的重点工作。落实《通知》的规定是各公司开展保证金安全存管工作的第一步,具体落实情况是今年年检的重要内容。从2006年3月份开始,证监会各监管局还将对期货公司落实保证金安全存管工作的情况进行持续性的现场检查。 相关链接 《通知》中部分规定 一、投资者从事期货交易,应当在期货结算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开立用于期货交易出入金的银行结算账户(下称“期货结算账户”)或选择已在结算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登记为期货结算账户。投资者可在期货公司登记多家结算银行的期货结算账户。 二、投资者使用期货结算账户办理期货交易出入金之前,应当在期货公司登记。投资者变更期货结算账户,应当在期货公司办理变更登记。 三、投资者用于期货交易的出入金应当通过开设在同一期货结算银行的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和期货经纪公司保证金账户以同行转账的形式办理,不得通过现金收付或期货公司内部划转的方式办理出入金。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