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殇之一:我们为何总是被绞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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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 04:1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时寒冰 从来没有哪个国家的企业,像我们这样如此密集地遭到国际投机大鳄的围剿:株冶事件,3天内亏损1亿多美元;中储棉事件,亏损约6亿元;中航油事件,亏损5.5亿美元……这次,我们又因在LME铜上做空,遭到国际炒家的围攻。损失已难以避免。
为什么受害的又是我们?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倘若不认真反省,我们就永远摆脱不了饱受围攻的宿命。但是,目前,反思的声音依然微弱,人们听到的更多的是推卸责任的借口。 关于国储铜事件,最常见的说法是:“中国因素”被国际炒家利用,不论是原油、金属、还是农产品上,中国一买,价格就会扶摇直上,中国一卖,价格就跌入无底深渊。 这种说法,就好比一个人屡屡被劫匪抢劫,所有的人都指责被抢劫的人不应该长得太像大款一样,离题太远了。如果真是这样,像日本这种能源贫瘠,比我们更依赖进口的国家,应该更容易一买就涨一卖就跌才对啊。而事实恰恰相反。 在有些人一个劲儿地在外部找借口的时候,为什么不问问自己:为何总是高买低卖?是自己太愚蠢还是太自以为是? 一种说法是:中国企业在LME操作期货没有席位,国内期货经纪公司又不能做LME的会员,只能通过当地经纪商的席位下单,交易的核心信息容易被掌握,被国际基金盯住并围猎。 这种说法显得非常勉强。国外的经纪商有自己的行业准则,有自己的道德底线,如果他们不懂得为客户保守起码的秘密,无异于自毁信誉、自断生路。中国企业不是经纪商的敌人而是他们的客户,他们有理由出卖你吗?铜并非大宗商品,然而,刘其兵却下了8000手空单,成为空头的领军人物,如此大的持仓量,即使经纪商守口如瓶,嗅觉灵敏的国际基金也不可能一无所知,否则,这些大鳄也太业余了。 另一种说法是:中国在铜上没有定价话语权,因而建议我们的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期货市场,比如,在LME拥有席位等等,一旦拥有了定价话语权,我们就可以在市场中占据主动。 的确,我们应该争取定价话语权。因为没有定价话语权,我们已经遭受了太多的损失。然而,当我们的企业像暴发户一样,一头钻进LME用一种很落后很原始的思维方式去投机时,他们心里想的是在为自己牟取私利还是争取定价话语权? 我们的企业把仅有的主动权也拱手相让,任人宰割,进一步壮大了LME的定价话语权。如果按照这种南辕北辙的做法去争夺定价话语权,我们只会离目标越来越远。 那么,中国企业屡中国际炒家魔咒的根源到底在哪里?早在1994年3月31日,国务院就发文明确要求各期货经纪公司不得从事境外期货业务。2001年5月,中国出台了《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第九条明文规定:“获得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在境外期货市场只能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不得进行投机交易。”第五十一条规定:“对违反规定从事境外期货业务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至今为止,出事的那些大型国企,往往是出于投机的目的才身陷绝境,即使开始时本着套期保值的目的,常常“杀”的性起就忘记了初衷。 1995年,搞垮了巴林银行的尼克·里森,后来坐了牢。法院作出判决:今后里森所有的现金收入都将由巴林银行的债权人直接掌管,里森今后要花钱买东西,必须提前两天以书面形式向巴林银行的债权人提出申请;不得利用巴林银行倒闭故事从传媒手中赚钱;必须彻底公布自己的财产状况,否则一旦查明有隐匿财产行为,还会判他继续坐牢…… 违法的人,终生都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假如我们的法律,也以如此严厉的手段,惩处那些视国家法律如儿戏、视国有资产如草芥的人,那么,类似这样的悲剧,还会如此频繁地上演吗?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