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机构强化自律管理 通过北京期货业诚信公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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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 10:54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曹志为 北京报道 在日前召开的北京期货商会会员代表大会上,表决通过了《北京期货机构公平竞争自律公约》。此举将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北京期货市场秩序,杜绝恶性竞争,为创造北京地区期货业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促进期货市场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公约》规定,各期货经纪机构会员:一要坚持规范经营;二要严格控制风险;三要合理收取手续费;四要加强开发
据悉,这是北京期货行业第四次提出规范行业自律行为。第一次是2002年12月,在商会成立之始,全体会员一致通过了《北京期货行业自律公约》;第二次是2003年3月,在一届一次理事会上,通过了《关于加强期货业手续费管理意见的决议》;第三次是2003年9月,在信用体系建设启动大会上,全体会员一致通过了《北京期货业诚信公约》。 据介绍,参与《公约》的期货机构包括一德期货、金鹏期货、首创期货、天成期货、经易期货、格林期货、冠通期货、中钢期货、五矿海勤期货、银建期货、华煜期货、中粮期货、金宝期货、中期期货、中诚期货、寰宇期货、方圆期货、京都期货、天星期货等十九家在京期货公司,以及渤海期货等二十七家期货公司的在京营业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