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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监会超前设计:电能也能成期货交易品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 13:52 第一财经日报

  目前三大交易所已经对电能期货有所研究

  “电能适合做期货交易,只要实现区域市场化了,就能进行期货交易。”

  本报见习记者 刘文元 发自北京

  近日,中国电监会公布了《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下称《运营规则》),其中明确提出“电能交易以合约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辅,适时进行期货交易。”这预示着未来电能有望成为期货交易品种。

  根据《运营规则》,电能期货交易是指电力市场主体在规定的交易场所通过签订期货合同进行的电能交易。

  “电力部门提出引入期货交易方式非常正确,意识非常超前。”北京证监局副局长孙才仁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电能适合做期货交易,只要实现区域市场化了,就能进行期货交易。”

  我国的电力市场建设是从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起步的,实行新的电价机制是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目标是推行竞价上网,在发电环节全面开展竞争,使发电企业和用户直接见面,市场风险由众多的市场买方和卖方分散承担,初步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

  目前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已经试运行月竞价,华东电力区域电力市场已经开始进行综合模拟运行,其他四个区域电力市场的建设也在顺利进行。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的一位负责人表示:“目前电价已经部分实现了市场化。”

  对于电能期货,电监会以前就曾经提到过。今年9月,一位证监会人士在公开场合也提到过,未来中国可能推出电能期货品种。

  北京工商大学胡俞越教授说,目前美国、欧洲和澳大利亚已经推出了电能期货产品,不过都还是比较新的期货品种。推出电力期货品种很有必要,但是目前条件不是很成熟,因为电力市场的市场化程度还不是很高。

  电监会新闻发言人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电能期货交易目前只是按照未来的发展趋势所作的一个设想,期货交易是一个趋势。目前电力市场刚刚开始建立,还不具备引入期货交易的条件。”

  就如以往新品种上市一样,电能期货刚酝酿就存在利益争夺的问题,既有期货交易所之间的竞争,也有区域电力市场和期货交易所的竞争。

  据悉,大连商品交易所已经开始了电能期货的研究,因为目前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建设速度最快,市场化程度最高。同时今年上海期货交易所也在做电能期货的课题研究。

  在今年初,郑州商品交易所总经理王献立也表示要积极做好电力等商品期货品种开发工作。

  而在《运营规则》中暗示:电能期货交易将在电力市场推出。《运营规则》第七章第二十九条规定:“电力市场结算包括电能合约交易结算、电能现货交易结算、电能期货交易结算、辅助服务结算以及补偿金、违约金结算。”

  不过一位证监会人士表示,目前国家为一个期货品种而新增一个期货交易所的可能性不大。

  记者注意到,《运营规则》第二章第四条中对电力市场主体界定为“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发电企业、输电企业、供电企业,以及经电力监管机构核准的用户”。这意味着电力市场将缺少投机者,而一个没有投机者参与的市场是无法进行期货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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