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事件启示:最重要是发展国内衍生品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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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 08:32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柏亮 发自北京 “它们根本不明白。” “当然它们不明白。”
这是1994年美国华尔街一家著名投行信孚银行(BankersTrust)两个衍生品交易员之间的对话录音,“它们”指的是宝洁(P&G)。这个录音证实,信孚银行在作为宝洁的衍生品交易对家时,误导并欺诈了对方,并导致对方蒙受了1.57亿美元的损失。 其实,在1996年之前,西方国家也出现了很多有影响的衍生品亏损事件,著名的还有1994年德国Met-allgesellschaft损失15亿美元,1995年巴林银行倒闭,1996年住友(Sum-itomo)损失18亿元。 但是1996年以后,西方国家因衍生品交易而发生的巨大风险事件很少。这说明,他们从这些事件中获得了启示并发生了改变。 因操作期权遭受重创的中国航油(新加坡)有限公司(下称“中航油”,C47.SG)的前景开始明朗起来,上月,其重组计划已经获得通过。 但是,中航油事件带给我们的思考和启示还远远没有结束。 黄明在多次演讲中谈及中航油事件带给我们的反思。他现任美国康奈尔大学金融学终生教授及长江商学院访问教授,长期研究行为金融学、衍生工具和信用风险。2004年11月30日,中航油事件爆发,引出一系列问题,不久,黄明就被聘任为中航油衍生品专家顾问。 近日,黄明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专访时,比较系统地阐述了中航油事件的启示。境外衍生品交易应量力而行 《第一财经日报》:中航油事件爆发后,你在多次演讲中提到不要禁止企业使用衍生工具。那么对于中国的企业在使用境外的衍生工具时,应如何避免重蹈中航油的覆辙? 黄明:我建议国内企业跨境应用衍生品的时候,轻易不要做过于复杂的品种。比如期权结构,由于期权远远比期货复杂,尤其是复杂的期权结构,其定价与风险的计算都有很大难度,容易导致误导和不平等交易。 以宝洁为例,1994年,由于本身不具备进行复杂衍生品交易的人才,宝洁受信孚银行误导,因复杂的汇率和利率互换交易损失1.57亿美元。 《第一财经日报》:据国内媒体此前报道,3月10日,中航油的律师曾与高盛集团旗下一家子公司J.Aron沟通,要求其承认在衍生品交易中有错误诱导责任,但J.Aron拒绝承认。中航油决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并于3月16日向新加坡高等法院递交了起诉书。你如何看? 黄明:目前这一诉讼尚未结束,我不愿评论中航油是否受J.Aron的诱导和欺诈。但是一般来说,在不具备足够人才资源的情况下,做复杂的衍生品交易容易遭受损失,我国某些企业和部门最近的经历能够说明这一点。 《第一财经日报》:有业内人士认为中航油并非不懂期权,而且曾在期权工具上赚过不少钱,不能因为后来出现巨额亏损就说它不懂。 黄明:我说的不是简单的期权,而是复杂的期权结构,而中航油做的正是复杂的期权结构。我个人认为,陈久霖(中航油前总裁)和他的团队对这种复杂的期权结构还是理解得不够。 其实,在1996年之前,西方国家也出现了很多有影响的衍生品亏损事件,但是,此后衍生工具所导致的金融灾难急剧减少。这是因为企业及金融机构逐步建立了良好的风险管理系统,同时投资银行在与衍生品客户交易过程中提高了自己的信誉。 不过,复杂衍生品对于我国的企业还有不少挑战。对于国内企业而言,复杂衍生品定价和计算风险对其专业能力提出了挑战;同时国内企业还不完全具备“交易部门与风险管理部门人员必须独立”的制度条件。 《第一财经日报》:如果我们的企业需要复杂的衍生品来满足套期保值等需要,应该怎么办呢? 黄明:极其复杂的期权结构不一定是用作套期保值的首选工具。事实上,很多时候企业对过于复杂的衍生品并没有正式的商业需求,而且容易出问题。 那些复杂的衍生品种,通常在华尔街产生,由美国企业购买的较少,相反由亚洲国家企业购买的却很多。而且有的企业在购买复杂衍生品的时候,既没有必要也没有计算和管理其风险的能力。 建议在境外做衍生品交易的中国企业,只在确实有进行复杂工具套期保值需要的时候才购买复杂衍生品,而且前提是自己要有计算和管理其风险的能力。 另外,建议这些企业尽量进行场内交易,少做场外交易(中航油主要做的是场外交易)。场内交易流通性较好,竞争性强,不容易被欺诈;进行场外交易的时候,标准的场外交易合同也优于复杂期权结构。监管加上保护 《第一财经日报》:中航油事件发生后,监管部门如何对待国内企业在境外做衍生品交易,也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 黄明:对国内企业在境外做衍生品交易,监管部门也面临不少难题。 2001年以来,有关部门分三批批准了26家大型国有企业可以从事境外期货交易,但是只允许做期货,没有明确说明是否允许做期权;只准做套期保值,不能做投机。 但是,对于企业是在套期保值还是在投机,国内监管部门往往也难以清楚地了解情况。根据普华永道的报告,中航油所购期权的标的是石油,而中航油并没有在标的市场进行对冲。 而且,一个企业在衍生品市场上是做期货还是做期权,从技术上而言往往难于监管,在简单的衍生品合同中只要添加一个条款,就有可能变成复杂的期权等衍生工具。 在体制上,由于国内产权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一旦复杂的衍生品交易与权力寻租结合起来,监管部门将面临极大的监管难题。 《第一财经日报》:那么,有什么办法来解决这些监管难题? 黄明:监管部门并不会束手无策。 我认为,可以考虑以政府的名义,跟一批衍生品的大对家(一般为大投行)进行沟通,要求对方在对我们的企业进行交易时,在交易方式、信息披露等方面要作出某些承诺。 这些承诺是指,在国际基本规则的基础上,另行作出一些有针对性的规定。比如,对所交易的衍生产品范围作出规定,过于复杂的产品应予限制;对于复杂的交易,对家要对每一单交易的风险进行计算并告知这些企业。 在目前的情况下,国外对家有机会和能力来利用国内企业专业能力不足和寻租空间,而且单个企业的谈判能力很小,发生诉讼时又未必能胜诉。我们应该运用政府的谈判力量,以中国巨额的投行业务等为砝码与国外对家谈判。最重要的是发展国内衍生品市场 《第一财经日报》:国内衍生品市场还处于发展初期,而且许多人对国内如何发展衍生品市场犹豫不定,你的看法呢? 黄明:避免类似中航油事件的重现,最重要的是发展国内衍生品市场。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是国际经济发展的趋势,是国内市场发展的需要和市场国际化的要求。 对于重大事件,一旦发生纠纷,跨境监管和解决跨境纠纷成本高,程序复杂。发展境内衍生品市场,企业在境内做衍生品交易,易于监管部门和上级公司进行监管。即使发生经济纠纷或者案件,在国内解决也比较容易,对于国内企业也相对有利。 而且,在国内发展衍生品市场,市场的交易费用就留在国内了。国内企业在境外衍生品市场上交易,大量手续费等资金流到了国外。 《第一财经日报》:目前,国内对商品期货期权、股指期货及其期权、利率和汇率衍生品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呼声。你认为国内具备发展这些衍生品的条件么? 黄明:推出这些衍生产品的条件已经成熟。基于规避风险考虑,企业对它们有很大的需求。 不过,国内目前不宜发展过于复杂的衍生工具,这主要是由于国内缺少这方面的人才,研发能力不足,同时风险管理体制还不健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