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章轲 发自北京
“转基因水稻商业化种植”的前景正变得扑朔迷离。上周五闭幕的第二届“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下称“农安会”)会议,绕开了这一话题。而随后传出的消息称,此届“农安会”对待转基因政策已发生一些微妙变化:由“积极研发,稳妥推进发展”,转变为更多地强调“严格程序管理”。
据国家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证实,目前已有数个品种的转基因水稻向农业部提交申请,要求获得安全证明书以进入商业化生产。
而在5月份的调查中,湖北发现有稻农已经开始播种转基因品种,今年的中稻和晚稻在6月之前就全部下田。根据种子公司和农技站所提供的数据,综合估计今年售出种子可达4.7万~5.8万斤,种植面积将达到23500~29000亩,产转基因大米11750~14500吨。转基因水稻种子的售价比普通杂交稻贵了一倍以上。
中科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研究员朱桢说,这项技术早在10年前就已经成熟了。“我们从1988年就开始为此作准备,1998年正式申请安全审批,剩下的就是等待农业部的批准了。”
有专家们认为,转基因水稻已经完成了商品化生产所需的各种安全评价程序和实验环节,未发现存在安全性风险,具备了区域性商品化生产的条件,应迅速批准商品化生产,争取在4到5年内形成规模。甚至有专家分析,“转基因水稻晚推广一年,我们就等于放弃了每年200亿元的收入。”
而有调查指出,种植转基因作物受益最大的不是农民,而是某些专家和生物公司。转基因技术具有专利权,专家和生物公司掌握着专利,这意味着农民要对种子付出专利费用,每年还要向种子公司购买种子。
对于“转基因水稻”,一些大卖场的态度也非常鲜明。家乐福、百佳以及两家香港特区的米商金源和金冠,最近发出声明,表示不出售转基因大米。
据悉,我国已于今年5月正式批准加入旨在控制和管理转基因生物越境转移和使用的《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作为一份国际法律文件,《议定书》要求缔约国加强对转基因生物体的管理以防止其对生物多样性和人体健康带来危害,并且增加管理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
上周,农业部副部长张宝文在第二届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成立大会上表示,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所采取的科学、严谨、理性、务实的做法,完全符合国际惯例,符合国内生物技术发展对生物安全的需求。
某民间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马天杰认为,当务之急是讨论如何处理非法转基因水稻外泄的问题,并加强我国的生物安全管理能力。“如果对试验阶段的转基因水稻都无法有效管理,我们又怎么能够有效管理大规模商业化种植所带来的风险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