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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物期货将被强制转让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席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 07:14 第一财经日报

  牵涉期货交易代理侵权纠纷案

  本报记者 罗文辉 发自上海

  昨日(18日),《期货日报》的一则法院公告显示,安徽华物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物期货”)将因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关期货交易代理侵权纠纷案,被
强制转让其在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席位。持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头寸的华物期货客户只能在公告日起60个交易日内自行平仓或按有关交易规则办理移仓手续。

  该公告称,由于华物期货至今未履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4)沪高民二(商)终字第34号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经原告北京海融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2003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保全和执行”的第五十八条规定,决定强制转让第二被告即华物期货的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席位,将转让所得的交易席位费及清盘后应退回华物期货的自有资金清偿本案债务。

  上海大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寿逸明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强制转让交易所交易席位已有先例,但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公布的(2003)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17号北京海融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仅诉瞿钢(即终审的第一被告)的“其他票据、证券权益纠纷”来看,案件可能涉及终审第二被告华物期货对代理客户即原告进行期货交易的“居间人”瞿钢监管不严责任。

  事实上,有期货业内人士透露,作为华物期货操盘手的瞿钢在2003年的上海天胶(资讯 论坛)期货市场上一度颇为风光,但因交易方向性错误最终导致其代理操作账户的爆仓。不过,由于当时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居间人地位的司法解释尚未出台,加之对能带来交易活跃的操盘手的监控不严,华物期货终酿今日苦果。

  不过,从近期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布的持仓排名来看,已看不到专注于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华物期货活跃的影子,故暂停华物期货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开新仓目前可能对其交易影响并不大。

  华物期货网站自称,安徽华物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国家工商局注册成立的安徽省第一家期货经纪公司。公司由安徽省徽商集团控股,注册资本3000万元,是中国现有的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全会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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