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设立期货投资者保护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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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 08:18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巧宁) 由广发期货公司承担的中期协联合研究计划(第二期)课题———《期货公司退出机制》研究报告指出,应加快建立我国期货公司的市场退出机制,为此,研究建立期货投资者保护基金等相关配套措施已是当务之急。报告认为,该基金创建初期的规模应在1-2亿左右。
该报告对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建立、监管和运作模式等提出了一些设想和建议。如,建立全国统一的独立运作的期货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由该公司负责基金的日常运作、投资管理和赔偿管理;在监管方面,建议由行业自律组织发起,实施强制会员制,中国证监会授权行业自律组织监管,财政部适当出资,国资委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就基金的资金来源和规模,该报告提出,由于近年来期货公司盈利较低,建议初始启动资金应主要依靠期货交易所原来收集的风险基金剩余额,不足部分由国家财政拨款完成;后续资金来源可主要依靠期货公司缴纳会费、投资收益、银行信贷额度和罚没收入等。 关于投资者赔偿机制,报告提出,赔偿条件应符合两个原则:一是期货投资者已经完成期货的交易和交割;二是期货公司经营失败。赔偿对象应主要是中小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小型机构投资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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