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完善黄大豆二号合约标的以进口大豆为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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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 03:54 第一财经日报 | |||||||||
初步确定了合约的改进思路并向会员征集意见 本报实习记者 柏亮 本报记者 李俊 发自北京上海 上周五(15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网站上发布通知,该所初步确定了黄大豆(资讯 论坛)2号合约的完善思路,并就该合约修改完善征集会员意见。从大商所初步
为了争夺国际大豆定价权,大商所去年12月22日推出了黄大豆2号合约。由于该合约涵盖了国产大豆和进口大豆,大商所希望其国内大豆压榨企业提供避险工具,为大豆进口提供“调节阀”和“蓄水池”作用,从而为中国参与和争夺国际大豆市场定价打下坚实的市场基础。但是在具体运行过程中,由于黄大豆2号合约存在一些不完善的方面,导致合约上市以后,投资者入市的积极性不高,市场流动性不足,日均成交量和持仓量均不足1万手。 缺乏市场参与的合约,连基本的避险功能都难以实现,更谈不上为中国争夺国际大豆市场定价权了。制约黄大豆2号合约功能发挥的不完善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现行的黄大豆2号合约标准品的粗脂肪范围要求较宽,定等较低,使买方交割者担心易接到粗脂肪较低的大豆;黄大豆2号合约规定替代品对标准品升水80元/吨,随市场变化,在现货市场中,这一升水平实际已达到100元/吨以上;合约注重了粗脂肪含量,对于那些既关心粗脂肪含量又关心粗蛋白指标的现货商来说,缺少了吸引力。 为了让黄大豆2号合约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大商所初步确定了以下黄大豆2号合约的完善思路:以进口大豆为主要标的物,质量标准体系以商检方法作为标准,体现进口大豆的市场价值;确定合理的升贴水标准,在明确价格体系的同时尽可能使不同品级的大豆都能进入交割,以保证符合交割要求的商品量足够大保证足够的可供实物交割量;尽可能简化质量指标,使投资者能够对交易标的物一目了然;为保证储存期间的粮食质量安全,防范交割风险,在遵循现货贸易惯例的基础上,对涉及储存的一些指标进行控制。 一位市场研究人士认为,黄大豆2号合约的完善确保黄大豆2号合约对进口大豆价格真实反映,国内压榨企业能通过该合约有效规避大豆进口贸易中的风险,同时与反映国产大豆价格的1号大豆形成合理分工,解决了目前2号与1号大豆合约定位交叉较多的问题。 该人士认为,2号合约有关条款的完善符合进口大豆贸易惯例,如在本次修改意见中,大商所根据中国企业签订的进口合同要求,将国标体系改为商检体系,增加了粗蛋白、热损粒、破碎粒3项指标,去掉了不完善粒、霉变粒、互混程度3项指标,调整了粗脂肪的计算方法和分档标准,参照国际贸易惯例确定指标数值,使2号合约与进口大豆贸易合同完对接。同时2号合约的完善将确保足够的进口大豆可供实物交割以及简化指标,这会增强国内压榨企业入市的信心,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 大商所称,在新品种的启动中,该所将坚持以市场宣传推介来引导投资者自发参与,以规则合约完善来吸引投资者,使黄大豆2号合约的完善能够轻装前进,易于操作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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