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湖北非法销售转基因水稻真实性待证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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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 11:22 世华财讯 | ||||||||
农业部表示,对于“绿色和平组织”发布的关于“湖北非法销售转基因水稻”的报告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还有待证实。 据新京报4月15日报道,环保组织“绿色和平组织”近日发布报告称,在湖北地区发现未获批准种植的转基因水稻已经进行非法销售和种植,并污染了大米市场,并很可能已经流入到湖北以外的省市。对此,农业部作出回应,认为该报告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还有待证实
绿色和平组织称,2005年2月到2005年4月期间,分别四次到湖北省进行实地深入调查,并将采得的25份样本送到德国的实验室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19个样本为转基因水稻,部分样本为植入了Bt(苏云金芽孢杆菌,一种土壤细菌)基因的抗虫转基因水稻。 报告表明,至少有5种不同包装的转基因水稻种子在湖北的种子市场上流通,显示种子来源可能不只一个;湖北多个地方的种子市场、农技站和种子站已经在非法售卖还没有通过安全审批的转基因水稻。 据参与湖北实地调查的绿色和平项目主任刘海英介绍,综合估计湖北2004年最少有950-1200吨转基因大米已经流入市场。转基因大米已经污染了湖北的大米市场,并很可能销售到湖北以外的市场,污染大米、米制品和加工食品。据透露,转基因水稻的源头来自当地高校。 对于这份报告,农业部表示将展开进一步调查。由于绿色和平所委托的检测机构为国外公司,其检测的标准、方法、数据等,都有待再认可与核查。另外,绿色和平所公布的转基因的种植面积、流向等,应以湖北省农业厅执法结果为准。报告的科学性与真实性还有待证实。 目前,我国对转基因水稻持审慎态度。农业转基因作物在进行商业化生产之前必须先向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申请安全证明书,然后按照《种子法》的规定通过品种审定,之后才可以在市场上出售。农业部转基因办公室至今仍然没有对任何转基因水稻颁发安全证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