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期货 > 期市要闻 > 正文
 

钢铁初级产品停止出口退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 09:33 证券时报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广州市国税局获悉,从4月1日起,钢坯等钢铁初级产品出口不再执行退税政策。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在钢材价格持续上涨后有关部门不再鼓励钢材初级产品过多出口的一个信号。

  广州市国税局有关人士表示,该规定自2005年4月1日起执行,具体实施时间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出口产品税则号分别为7203、72
05、7206、7207、7218、7224。业内人士认为,钢坯等钢铁初级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改变,是国家有关部门应对钢材涨价的新的调控政策,估计对稳定我国钢材市场的价格有一定积极作用。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