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割大豆检疫程序与现货相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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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 07:14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禾禾) 国家质检总局下辖的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植检处副处长侯天亮在日前举行的“进口大豆(资讯 论坛)检验检疫与期货避险机制研讨会”上表示,以期货交割为目的的进口大豆检验检疫程序基本上与原现货需求进口大豆检验检疫程序一样;辽宁局在接到用于期货交割的进口大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办理申请后,最长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初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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