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福证券欲携神秘伙伴在内地成立合资期货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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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 09:39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刘瑛 发自上海 香港大福证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福证券”,0665.HK)准备在内地成立一家合资期货公司。目前,大福证券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划此事。 大福证券是前日(3月5日)在上海证券大厦举办的一次香港证券市场推介会上透露给
大福证券成立于1973年,1996年8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郑裕彤家族是公司的一大股东。大福证券曾以保荐人身份先后协助四家内地企业完成IPO项目,包括在香港主板上市的锦兴国际(2307.HK)和伟诚集团(2300.HK),以及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天津天联(8290.HK)和浪潮国际(8141.HK)。目前,大福证券在北京、上海、深圳和广州均设有分支机构。 大福证券的董事总经理黄绍开称,大福证券有意进入内地期货行业,而暂时没有选择基金或者证券等其他金融行业,主要是考虑内地期货经纪公司的注册资金门槛相对较低。目前,内地期货经纪公司的注册资金最低限制为3000万元,而基金公司注册资金至少为1亿元。 黄绍开称,期货是一个技术性较强的行业,他们在香港有三分之一力量都集中在这一行业,经验比较丰富,这也是他们进入期货行业的一个原因。 黄绍开同时表示,CEPA2(《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第二阶段,又称CEPA扩大开放磋商纪要)为香港机构进入内地期货行业提供了支持。 2004年8月27日,国家商务部副部长安民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在北京签署CEPA2,其中的一项内容是内地将在银行、证券等领域对香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的条件,从2005年1月1日起允许香港注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中介机构在内地设立合资的期货经纪公司,港资股权比例不超过49%(含关联方股权),合资期货经纪公司营业范围和资本额要求等与内资企业相同。 黄绍开称,他们希望能够争取到合资期货公司49%的股权,并期待可以实现相对控股。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在2005年1月15日举办的“2005年期货市场高层论坛”上表示,要落实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的合作安排,允许香港资金、澳门资金参股内地期货公司,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 内地期货行业正在成为海外金融机构抢滩的主要目标。目前,已有多家海外机构表现出此倾向,荷兰银行和美国瑞富期货经纪公司都和一些国内机构进行了意向性合作的接触。但是2004年11月30日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中明确指出,期货公司是目前海外机构禁止投资的行业之一,所以外资机构还徘徊在中国内地期货行业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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