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高速因子公司东高油脂四亿违规炒期货被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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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 11:21 每日经济新闻 | ||||||||
分析人士认为,违规炒期货是调查的重点 金士星 NBD上海报道 在3亿元存款不翼而飞之后,东北高速在资金运筹上的种种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公司之前本以为理所当然的行为今天却招致了监管层的关注。
东北高速今天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05年2月23日收到证监会有关立案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东北高速的公告中并没有明确指出公司究竟因何行为而违反法规。但一段时间以来,东北高速不适当地涉足期货交易,在市场中已引来颇多微词。 2002年7月,东北高速发布公告称,将为其控股95%的子公司东高油脂提供4亿元流动资金关联借款,专款专用于收购大豆(资讯 论坛)原料。但在2002年10月,大连大豆9月合约到期前竟发生了大豆期货主力多头的逼仓事件,在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极力斡旋之下才得以平息,而逼仓者主力之一正是东高油脂,涉嫌动用资金达数亿元。 而事实上,当时有消息称东高油脂在收到东北高速的4亿元流动资金关联借款后,并没有用于收购大豆,而是以套期保值的名义在大商所通过分仓操作进行大豆的投机交易。当然,东高油脂在不为外人所知的情况下将这笔资金投入期货市场之前并没有通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 东北高速曾向外界表示,其提供给东高油脂的4亿元借款是公司自有资金。但东北高速2002年中报显示,截至2002年6月30日,公司的货币资产仅3.46亿。当时就有财会人员认为,除了银行贷款外,公司一下拿出这么多钱不太可能。 但1999年9月1日起实行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第四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信贷资金、财政资金进行期货交易。金融机构不得为期货交易融资或者提供担保”。 分析人士据此推测,证监会可能就是以东北高速涉嫌以信贷资金用于期货投机而对其进行调查。 2004年3月26日,东北高速发布公告称,2002年6月18日至11月12日期间,其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共计向大连北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等期货经纪公司支付期货保证金3.18亿元用于期货交易,并获利8000多万元,公司董事会为此决定调整2002年年报及2003年三季报。这曾被部分媒体看成企业参与期货交易的成功案例,但现在却成为了东北高速的“罪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