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制度放宽 上市8个月后郑商所为棉花松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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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 10:30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罗文辉发自上海 昨日(1日),郑州商品交易所(下称“郑商所”)公布实施《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资讯 论坛)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正案)》,放宽了棉花期货在有关保证金制度和限仓制度方面的规定。
该修正案一周前(1月23日),已由郑商所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于昨日正式公布实施。而原《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刚于去年4月20日第五届郑州商品交易所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棉花期货新上市时(2004年6月1日)开始施行,至今不过8个月。 此次修订,主要是涉及有关棉花期货保证金制度和限仓制度方面的规定。新规定将交割月前两个月份视为“一般月份”,而自交割月前一个月份起才开始对棉花期货交易增加保证金并实行绝对量限仓。事实上,郑商所其他期货交易品种普通小麦(资讯 论坛)、优质强筋小麦、绿豆期货,均一直以交割月前两个月份为“一般月份”。 在取消交割月前两个月份的保证金制度和限仓制度的限制后,新规定进一步放宽了交割月前一个月份起保证金制度和限仓制度在相对量比例、绝对量规模及增加梯度的要求。 根据新规定,交割月前一个月份交易保证金比例要求,自上、中、下旬及当月最后一个交易日起分别为8%、15%、20%和30%,而原规定为15%、20%、25%和30%。且进入交割月后的第五个交易日结算时,不再要求按合约价值的50%而是30%缴纳交易保证金。 且交割月前一个月份及交割月份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和投资者的最大单边持仓限额,均较原规定有大幅提高,特别是自交割月前一个月份的下旬起最大单边持仓限额均较原规定增加一倍以上。 据上海青马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分析师马明超介绍,棉花期货上市不到一年,郑商所即修订棉花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是经过慎重考虑的。郑商所棉花期货虽为2004年首发上市新品种,但由于正值现货市场熊市,其市场表现远不及去年8月上市的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资讯 论坛)期货、去年9月上市的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资讯 论坛)期货和去年底上市的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资讯 论坛)2号期货。不过,去年12月后棉花期货走出一波反弹行情,且由于现货市场的复苏和3月消费旺季的来临,棉花期货很可能成为今年三大期货市场最热门品种之一。故郑商所适时修订棉花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正符合棉花期货大发展需要。 但也有期货分析师以为,郑商所在棉花期货交割上设置了过高的门槛要求,导致现货商参与兴趣不高而制约了其发展,因此郑商所从长远发展考虑,还应放松对棉花期货交割环节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