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交所修订风险管理办法 调整铜涨跌停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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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 09:16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华强) 经第二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对有关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单位与交割单位的一致性、出现特殊情况时的保证金调整等方面的规定进行了修订。 据了解,此次修改的包括四方面主要内容。
一、自cu0507、al0507及以后月份合约起,增加临近交割期时铜(资讯 论坛)保证金的提高幅度和梯度,取消铜、铝(资讯 论坛)套期保值头寸在保证金上的部分优惠。将铜的保证金提高梯度增加到五档,即7%、10%、15%、20%、30%。根据征求意见的结果,本次修改没有调整铝的保证金提高梯度。取消铜、铝套期保值头寸在保证金上的某些优惠。临近交割期时,对铜铝期货合约的投机和套期保值头寸同步提高保证金。 二、自2005年3月1日起,将铜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暂调整为4%,并适度调整连续出现同方向停板时铜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保证金比例。同时,明确在两种特殊情况下出现三个停板后可以不停市。 三、自cu0504、al0504、fu0504及以后月份合约起,在临近交割期时,会员及投资者的持仓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调整为交割单位的整倍数。 四、进一步明确了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提高保证金的几种情况。而原有规则中有关交易所可以提高保证金的规定分散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不同的地方,不利于投资者集中研究,全面掌握。 对于此次修订,上海期交所法律部负责人表示,当前期货市场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特别是国际市场上的铜行情跌宕起伏,风险明显加大,日波幅甚至超过270美元/吨,为近年来所罕见。这种新变化对交易所的风险控制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交易所作为一线监管者,必须积极应对,未雨绸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