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有关负责人强调期货公司控股股东要严格自律
本报讯(记者 彭松) 在日前召开的2004年度深圳期货经营机构监管工作会议上,深圳证监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辖区期货公司应把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在诚信守法的基础上,促进公司运作再上新台阶。他强调,期货公司控股股东要自觉履行法律责任,严格自律。
会上,深圳证监局张云东局长在肯定了辖区期货公司取得成绩的同时,提出了要按法律法规合规经营、要切实加强内部控制和高管人员要有高度诚信意识的三点监管要求。
深圳证监局曹汝明副局长在主题发言中,对一年来深圳地区期货经营机构取得的进展给予了积极评价,同时对深圳市期货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律管理、风险控制和桥梁纽带等作用做出了充分肯定。
曹汝明强调,各期货公司在把握风险控制与业务拓展的关系时,一定要把风险控制放在首位。他说,不出大的风险事件是期货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前提,也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础。对于造成风险事故,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证监局一定会坚决依法查处,决不姑息。
他还指出,除了一家公司外,深圳期货公司普遍存在“一股独大”现象,控股股东最高股权比例达95%,最低也有50%。尽管这一结构并不必然导致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但从近年情况看,公司存在的诸多问题,尤其是恶性违规事件,大都与大股东行为不当有关。因此,他希望各控股股东要自觉履行法律责任,严格自律,多做有利于期货公司控制风险和合规经营的工作。
谈到今年期货监管工作的重点时,曹汝明指出,要继续高度关注期货经营机构风险控制,将有效防范和控制、化解风险,保护好投资者利益作为工作的首要目标;贯彻落实期货监管辖区责任制,将按照属地监管、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快速反应、协调有序的总体要求,着手建立分工明确、快速有效的监管网络,形成监管任务量化到岗、监管职责分解到人的工作体制;认真落实“国九条”,继续实施及时、到位、有效和适度的监管,为期货公司发展成具有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营造良好条件。
来自深圳地区各期货公司的高管人员、营业部负责人、保证金结算银行和期货同业协会的代表出席了此次会议。
会上,中国国际期货公司和金瑞期货公司的代表介绍了公司在风险控制和规范运作上的经验。会议还就2004年度的年检工作等做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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