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首试监管承包制 承包人长期监控承担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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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1日 14:00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记者 邹光祥 李欣 北京报道 年终岁末,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的大部分官员可谓异常忙碌,记者联系期货部综合处、交易所处、期货监管部等多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均被告之在外地出差。 “期货部倾巢出动,在于落实‘监管承包制’”。据消息人士透露,在此前刚刚结束
业内认为目前中国期货业正面临一个重要的发展拐点,而中航油事件发生后,监管部门将对期货业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 重要的一年 “今年期货市场的发展处在历史上最好时期,估计全年交易额将达到15万亿元,市场资金存量超过150亿元”。12月27日,中国期货业协会有关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如果没有嘉陵期货和正湘行事件,期货业今年交出的答卷基本令人满意。” 2004年2月2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无疑是今年最大的利好。《意见》提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推出为大宗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功能的商品期货品种;要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品种创新机制。” 《意见》还首次将期货公司列入金融企业的范畴,第一次系统地描绘了期货业的发展蓝图。 广发期货的田晓军博士认为,《意见》首次将期货公司列入金融企业的范畴,这将会优化期货公司面对的工商、税收和人才引进等经营环境,助推期货公司发展。 2004年共有4个新品种登陆期货市场,远远超过了业内人士的预期,尽管其间中断了7年。随着棉花、燃料油、玉米和黄大豆2号等新品种的上市,期货市场的交易品种达到了11个。 “一年内推出四个品种非常少见,相应也会有不完善之处。但总体是为期货市场发展考虑,初衷是好的,困难也可以克服,只是需要过程。”大通期货北京经营部总经理刘群认为。由于中国期货市场诞生时间较短,过去也曾一度出现市场的混乱和投机现象。今年监管力度加大,推出了成熟品种,经过了2003年和2004年的发展,中国期市已初见成效,并进入上涨牛市。 “期货品种好比放钱的口袋,口袋越多,收入越多。近两年来,国家对国内期市是大力扶持的。2002年,国内期货从业人员只有6000人,目前,从业人员已达21万人,这一数字,已远远超过90年代鼎盛时期的十几万人”,道通期货北京营业部副总李鹏云说。 期货公司之困 尽管期货市场的恢复性增长使一直挣扎在亏损边缘的期货经纪业开始走出困境,期货经纪公司盈利情况显著改善,但业界估计,由于2004年全国期货公司手续费降幅达20%,在银期转账普遍使用的情况下,期货公司无论是佣金还是保证金利息收入都大幅减少。除少数大型期货公司经营业绩有所提升外,大多数期货公司的经营效益并未有明显增长。此外,由于市场行情变化巨大,部分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失控引致的亏损更是令人警惕,例如湖南正湘行事件和嘉陵期货停业整顿。 期货公司赢利渠道单一的情况不改变,期货业就很难有真正的发展。一德期货总经理王化栋表示,仍有一些因素在制约期货公司的发展,业界希望能看到修改后的期货管理条例尽早出台。 王化栋说,1999年《期货管理暂行条例》出台的背景是国家对期货业实行治理整顿、加强对期货公司的监管,以防范风险;在经过连续几年的清理整顿后,期货业已经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今年2月份出台的“国九条”中明确指出:期货市场的主题是稳步发展。原有暂行条例与“国九条”已经存在冲突的地方,修改条例是当务之急。 目前,期货公司要求代客理财、自营业务合法化的呼声越来越高。尽管法规规定,期货公司只能从事单一的经纪业务,不得从事自营和其他业务。但事实上,期货公司已经暗地里开展了诸如代客理财和自营等业务,由于没有相应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期货代客理财的纠纷日渐增多。 大通期货的刘群表示,由于中国期货市场这块蛋糕较小,国内180多家期货经纪公司各自分得的份额更少,国家更应该发展市场,推出新的品种和拓展国际业务。 通道期货的李鹏云认为,随着入世后中国对外开放期限到期,商品成本、原材料价格及商品质量都与国际接轨,中国要面对来自世界的竞争,期货公司必须苦练内功、提升管理层次。 监管体制渐变 伴随2004年的丰收,期货市场交易额已经连续三年突飞猛进。事实上,这为推出新的监管政策提供了有效的空间,2004年证监会期货监管改革暗暗推进,而2005年这一思路显然还会继续。 证监会期货部的一位官员表示,期货业已经进入了一个平稳发展的时期,今后,期货市场的规范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步伐都将加快。该官员还表示,期货行业作为从事金融衍生产品的行业,其风险程度远远超过其原生产品市场——证券市场,所以各国对期货市场的监管都相当严格。提高期货公司风险管理的能力,构筑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对于期货市场防范和控制风险有特殊意义。 据介绍,2004年中国证监会已经完成了《期货公司监管报表体系》、《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期货公司监管指标体系》和更为严格的《期货保证金监管系统》等制度设计,期货市场规范发展的制度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 而2004年也是期货业出台法规最多的一年。3月24日,中国证监会颁布《期货经纪公司治理准则》(试行);7月,证监会又连续公布了4个通知,对期货公司营业部设立、股权变更、股东资格、公司设立及合并等若干问题进行了规范;10月,《关于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布,明确规定12类人员不能担任期货公司高管,从而为期货业构筑起第一道防火墙。 这些制度强化了公司决策和管理的制衡机制,提出了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的具体要求,强调了大股东和高管人员的诚信义务等,对提高期货公司全行业的治理水平将起到引导、示范和导向的作用。 业界预期,《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期货法》等法规修改和建设也有望在2005年取得重大突破,期货委托理财、期货公司的分类管理、金融机构入股期货公司细则等问题将会更加明确,期货公司和期货市场的生存空间有望进一步拓宽。 自2004年9月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执掌期货业以来,相关监管措施出台明显提速。有接近证监会的消息人士透露,对期货业的监管措施仍将加强,证监会积极酝酿中的监管措施包括:实行与期货公司及其高管的“谈话制”;改革保证金封闭运行制度将会员保证金划归期交所管理;交易所的一线监管职责也将大大强化;对期货公司推行类似监管上市公司的制度,建立期货公司的退出机制;加强行业自律,重新修订中国期货业协会的定位、职能等。 该人士介绍说,对《暂行条例》的修改一直在进行,“大多数期货公司已收到修改后的讨论稿,但估计新条例公布需要一个好的契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