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对违法收购棉花进行严厉打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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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 15:36 世华财讯 |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6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加强棉花(资讯 论坛)市场监管,对违法收购棉花行为施以严厉打击。 据新华社12月16日报道,针对目前我国棉花收购市场出现的非法收购加工棉花、涉黑势力欺行霸市等问题,为保护棉农利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6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加强棉花市场监管,对违法收购棉花行为施以严厉打击。
通知称,将对现有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取缔和淘汰设备落后和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对丧失资质条件、出现严重违法经营案件、无加工实绩的棉花企业,将取消收购加工资格。对未经资格认定和核准登记擅自从事棉花收购加工行为的,坚决予以取缔。将严厉打击通过挂靠、联营、转包等手段为没有通过资格认定的企业从事棉花收购加工活动提供便利、从中牟利的不法行为。 对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对信用好的棉花收购加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向社会公示,对信用差的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严格监控其注册登记公司等相关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责令其退出棉花流通领域。 鼓励籽棉收购市场的公平竞争。将允许收购籽棉送加工厂委托加工。增加棉花收购网点,取消对棉花企业跨地区收购棉花的限制,鼓励和支持具有棉花收购资格的企业跨地区设点收购棉花,鼓励纺织企业到产棉区建立原料基地,实行产供销一体化经营。 通知强调,将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加工销售棉花中混等混级及违法经营棉花的行为,严厉打击干预棉花收购活动的“棉霸”等涉黑势力。对棉花收购企业与涉黑势力相勾结、欺行霸市、欺压棉农的不法行为,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要取消其棉花收购资格。 在新棉收购和加工高峰时期,产棉省(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地区棉花市场管理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对在棉花市场管理中渎职、失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