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愿意同有关国家在能源领域进行双赢的合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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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 14:01 世华财讯 | ||||||||
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16日表示,中方愿意同有关国家在能源领域进行合作,并表示这种合作应该是互利双赢的。 外交部12月17日消息,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12月16日下午在主持例行记者会时表示,中方愿意同有关国家在能源领域进行合作。他同时说,这种合作应该是互利双赢的。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其它国家的合作,为实现能源安全作出努力。
刘建超表示,中国的外交是全方位的,中国的对外交往与合作也是全方位的,包括政治、经济、文化与安全等各领域的合作。能源领域也是中国同其他国家交往和合作的重要领域。石油合作是能源合作的一部分,中国对与其它国家进行包括石油在内的能源合作持积极态度。中国是能源消费大国,也是生产大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