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高层谈10%国有股划拨 股改后长期持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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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 01:16 第一财经日报 | |||||||||
“我们没有动力卖出去,我们会长期持有” 根据“锁一爬二”的原则,国有股在股改3年后大量进入市场流通,这部分巨大的存量流通将对市场造成极大的影响,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就成了各方面面临的一个难题 本报记者 冉学东 实习记者 宋兴华 发自北京
“股权分置改革后,流通了的国有股10%划拨给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这项工作正得到很多方面的推动。”3月11日,社保基金理事会一位高层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虽然还有部分争论,但是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部委意识到了这项划拨的重要性。 这位人士透露,股权分置改革后,根据“锁一爬二”的原则,国有股在股改3年后大量进入市场流通,这部分巨大的存量流通将对市场造成极大的影响,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就成了各方面面临的一个难题。 而社保基金正好适合持有这部分股份。 这位人士解释了社保基金持有这10%股份的好处:“我们没有动力卖出去,我们会长期持有。”因为不像其他的投资者,他们有一个投资收益问题,锁定期结束后,谁卖得早,谁的收益可能就最高,在收益方面会出现相互攀比的现象。而社保基金理事会只有一家,不存在攀比的问题,同时社保基金没有当期支付压力,支付压力一般要在10年、15年以后,所以社保基金承受风险能力比其他投资者要大很多。 这位人士说,当初在建立社保基金理事会的时候,关于资金来源是这么设想的:中国有这么大笔的不流通的国有股,可以设计一个机制,把这些不流通国有股全部或大部让其管理。但是这个想法在征求各部门意见的时候,各部门的意见并不统一。这样就从全部、大部分比例降到10%,后来10%仍然不行,最后只能有当期发股票的10%收益,此后这部分也没有了。 他表示,在当时叫停通过境内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后,决定把非上市的国有资产划一部分充实社保基金,当时的说法是在3个月之内划完,但是后来没有实现。 他还表示,虽然社会保障资金方面存在巨大的缺口,但是我们有巨大的国有资产存量,前几年统计有10万亿元国有资产,其中经营性国有资产7万亿元,这几年飞速增加,仅经营性国有资产就有10多万亿元。 2000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同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001 年12 月13 日公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包括: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的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投资收益;股权资产。 2002年6月23日,国务院决定停止通过境内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国有股减持随之在境内市场停止。目前只有在境外上市的公司还执行这一政策。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采取多种方式包括依法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2004年9月,国务院批准成立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