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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首次回应利益输送风波 调查结果将公之于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 15:08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刘诗颖 上海报道

  面对社会公众对于受托基金公司利用公募向社保输送利益的质疑,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理事会”)首次打破沉默,作出正面回应。

  社保首应风波

  11月7日,各家社保基金管理人收到了社保理事会《关于各投资管理人配合政府监管部门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公司有义务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检查和质询,若要求提供涉及社保基金委托组合的相关资料,各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时值媒体首次披露证监会着手调查基金公司社保专用账户已过了半个多月。

  《通知》还提到“管理人应在接到监管部门相关要求一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事项书面通知理事会”,“相关工作结束后,管理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理事会书面报告有关情况”。

  接近社保理事会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社保回应稍显迟缓有其客观的原因:“理事会投资部主任李克平到党校去学习了,回来后了解情况需要一个过程。”

  另据证监会的知情人士透露,由证监会联合证券交易所进行的相关问题的检查,与问题的相关当事人——社保理事会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社保理事会的此份《通知》,表达了社保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立场和姿态。

  他还透露,目前的市场监管体系对传闻中的利益输送问题能够做到有效的监控。“犯了错的公司将受到有效的惩处,最终的结果将会公布于众。”不过,具体是哪几家公司问题比较严重,最后又要处罚哪家公司,他始终不肯说明。

  而现在,社保理事会是否会对违规公司有所动作,以及社保基金绩效考核标准是否会发生变化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考核标准之争

  资深基金从业人士认为,社保理事会对社保账户业绩的按收益率考核是造成此类传闻的客观原因。

  今年6月份,社保理事会对于完成2年投资组合任务的6家基金公司进行了完全系统的考察,并且按照业绩排名追加或赎回了部分投资。结果,社保组合排名前列的鹏华基金和博时基金被追加投资,而股票收益垫后的华夏基金则被赎回了部分组合。

  “能够拿到社保资格对于公司的品牌形象无疑是个较大的提升,而如果因为投资收益垫底被赎回资金,对公司的品牌、宣传都有较大的影响。在收益率的排名刺激下,难免会有公司会做出一些小动作。”

  很多基金公司投资人员证实,将优质的资源向社保倾斜是行业内普遍存在的现象。不过,有的公司的投资研究能力较强,做到了社保和公募都有收益的效果,有的则整体实力较差,只能用公募为社保抬轿。

  市场人士认为,社保理事会将业绩作为主要的考评标准存在风险。因为如果一些公司的社保投资业绩是凭着一些“小动作”完成的,社保理事会同样面临着业绩“虚高”的问题,这样的高收益与社保追求的稳健投资是有出入的。

  一位熟悉社保的人士认为,社保制定的考核标准要改变也难。“目前的证券市场普遍低迷,社保资金存在着较大缺口,如果单讲合法合规、稳健投资而不讲收益率,那社保还不如自己拿钱买国债算了,根本就不用委托商业机构了。”

  据悉,财政部正在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就社保基金运作业绩制定综合考核标准。

  基金业人士表示,社保通过收益率确定谁上谁下并没有什么问题,关键在于监管部门应该制定严格的措施,使想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社保“青睐”的公司获得应受的惩罚,起到警示作用。

  监管风暴

  证监会某权威人士表示:这是一次动真格的检查,如果发现了违规的公司,会公开进行惩处。这与先前仅仅限于监管机构与违规机构之间的内部通报、惩处相比,力度大大提升。

  “尽管没有透露具体的惩处措施,单就公开违规名单而言,违规公司会为此付出巨额成本:品牌诚信度受损;公募客户大量赎回;新产品审批、发行难;恐怕社保基金管理人资格也难以保留,公司业务恐怕会难以为继。”某基金公司人士表示。

  就在市场还在为社保风波事件而议论纷纷之时,中国证监会日前已经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监察稽核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简称《指引》)的有关通知。

  通知指出,公司应当高度重视监察稽核工作,严格按照《指引》的要求,对照监察稽核项目表,认真做好监察稽核工作,出具监察稽核报告,鼓励各公司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增加监察稽核内容;公司应当确保监察稽核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监察稽核要有完整的工作底稿,监察稽核报告要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监察稽核项目表认真进行自查,督察长应组织监察稽核部门进行复核,并出具督察长评估报告。

  有媒体评述,该《指引》出台旨在进一步防范基金公司利益输送的行为。

  业内人士指出,公募为社保抬轿只是基金公司内控出现盲区的一个表现,如何对基金的各项业务做到全方位的监管和规范,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相关专题:基金利益输送调查

证监会调查基金社保专户事件小调查
·基金公司异口同声否认,那么您认为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是:
只是极少数基金公司
基金业内的普遍现象
基金公司都是好孩子
·证监会调查基金社保专户,您认为最有可能是:
针对“低买高卖”,有备而来
监管层在非常时期的正常调查
保险公司与部分基金联手做局
·您认为违规的基金公司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理:
雷声大雨点小,最终不了了之
内部处理,基金持有人不知情
公开警告或更高级别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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