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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减持改转持 社保基金海外投资欲一步到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 16:04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马莉 北京报道

  “海外试点”

  3月28日,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第二届理事大会召开。根据《中国证券报》的报道,全国社保基金理事长项怀诚提出将国有股海外“减持”改为“转持”,即企业海外上市减持1

0%的股份不再换成现金上缴理事会,而是由理事会直接持有这部分股权,项怀诚表示,此举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收入欠缴,又能够提高全国社保基金的收益水平,还有利于改善国有上市企业的公司治理。

  “其实这种‘减持’改‘转持’并不仅仅是针对海外上市的企业。”日前某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

  国有股减持,中国股市的对此的记忆绝对是刻骨铭心。2001年6月颁布的《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规定“凡国家拥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向公共投资者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时,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未满3年的,拟出售的国有股通过划拨方式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并由其委托该公司在公开募股时一次或分次出售。国有股存量出售收入,全部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暂行办法》出台让股市从2200点一路狂泻,2001年10月22日该办法被宣布暂缓执行,市场仍然谈“减”色变,直到2002年被叫停。国务院叫停国有股减持当天,证监会答记者问中有一段话特别值得回味:“从国内外养老金的特性来看,它需要的是可产生收益的资产而不是大量现金。从其自身的利益出发,社保基金也需要将其手中的各类证券资产长期持有,而不是抛售变现。因此与国外的退休基金一样,社保基金一定会成为证券市场上最重要的长期投资者之一。”其中就隐含了这样一层意思,社保基金的角色定位发生了转变,由“抛售者”变成了“投资者”,由“变现”变为“持有”。

  无独有偶,记者日前在采访中得到了一份当年证监会发起国有股减持方案大征集中的一份资料,这份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保险学会张树新设计的方案建议将投资与筹资相结合,提议以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为限,将所有已上市公司、新发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划入全国社保理事会的帐户,同时规定这部分股份以保值增值为目的,方案并对这部分股份的变现设定了若干限制条款,如只有当上市公司不佳,不适宜投资,或者需要现金确保社会保障支出时才能变现,在充实社保资金的同时避免大规模的国有股变现引发市场震荡。

  不过,据一位接近社保理事会的人士透露,这个方案没有得到当时社保理事会的认可,其中一个主要原因还是当时市场波动的风险导致资产损失,理事会更倾向于持有现金;而项怀诚接管社保理事会后,对这个方案则产生了兴趣。

  “我们分析社保(‘减持’改‘转持’)先以海外为试点,未来可能会在国内推行。”上述人士说。

  海外投资即将开闸

  一旦“减持”改“转持”获得国务院的批准,社保理事会下设的股权管理部将接手这部分资产的管理,此举是否意味着社保在海外投资管理办法出台之前,提前实现海外投资,享受到海外权益资产收益呢?日前记者就此事向权威人士咨询。

  “社保基金海外投资的规则应该很快就会出台。”某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他表示,尽管QDII是指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到海外投资,国有企业海外上市本来就是外汇,谈不上QDII,但在社保基金海外投资规则出台以前,社保基金此举多少有些QDII预热的意味。

  早在2005年年初,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在上海表示,社保基金“出海”只剩下手续问题,他本人对此也予以乐观期望。“届时可投资海外的资金额度预计为5亿美元到10亿美元之间,这个数字不到整个社保基金总额的5%。”项怀诚说。

  1月中旬,项怀诚在香港向媒体表示,“尽管政府关于准许社保基金投资海外金融市场尚无时间表,但我本人对此较为乐观。”据悉,项怀诚香港之行就是与包括香港金管局总裁任志刚、香港政务司司长曾荫权以及香港财政司司长唐英年等在内的特别行政区官员就社保基金赴港的细节问题进行最后磋商。

  目前还有几十亿元的欠账没有缴到社保基金的账户上。减持收入欠缴问题,一度让社保基金会非常头疼,也多次和国资委开会讨论。“减持”改“转持”后,欠缴问题自然也就不存在了。

  “企业海外上市成长的收益我们拿不到。”项怀诚举了一个例子,中国人寿(行情 论坛)海外上市后,按融资额的10%减持了国有股权,按照当时国家规定的汇价换成人民币,缴到社保理事会的账户上,但随着上市后股价的飙升,社保理事会两天内坐失6.5亿美元的可能收益。改转持后,社保基金会自然与海外投资者同享企业成长的收益。

  不久前,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和副主任邵宁在不同场合表示,国资委正积极与人大财经委、财政部、社保基金理事会等有关部门协商沟通,抓紧研究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方案,争取形成一致意见上报国务院,预算制度建立起来后,在每年预算中将划一笔钱给社保基金会,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将部分国有资产的现实收益划转到社保基金,这应该是一种风险更低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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