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公司
| 宏利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风险等级
| 中高 | 基金份额(亿份)
| 0 |
| 发行日期
| | 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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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比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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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主要投资科创板股票,力求实现基金资产
的长期稳健增值。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和
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
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
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
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
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
| 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
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C类
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
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
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费用不同,各基金份额
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
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
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与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可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