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
| 英大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等级
| 中低 | 基金份额(亿份)
| 0 |
发行日期
| | 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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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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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力争在扣除各项费用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活期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基金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届时的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收益的计算以权益除权日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同一投资者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如本基金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增减基金份额类别,则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