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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企业年金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 19:55 中国养老金网

  本文由中国养老金网杨老金、邹照洪授权新浪网独家发表

  美国法律没有强制要求企业必须给员工提供养老保障。企业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在19世纪晚期自发地提出了企业自有自营的退休计划。1875年美国快递公司建立了第一个企业年金计划,整整比由国家运营的社会保障计划早了60年。美国企业年金计划的大发展始于1940年代,到1993年,企业年金计划覆盖了57%的企业雇员。到2000年为止,美国全部企业年金
资产达到83000亿美元。尽管目前美国的企业年金计划已经不胜枚举,却仍不超出两大基本类型:待遇确定型企业年金计划和缴费确定型企业年金计划。

  一、待遇确定型企业年金计划

  待遇确定型企业年金计划的缴费完全是由资助计划的企业雇主来承担的。当计划参与人达到计划所规定的正式退休年龄之后退休时,提供按计划的计算公式而规定的退休津贴。待遇确定型企业年金计划作为最早的退休金计划,它的设计思路就是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它通常要求员工在企业工作到一定年限(通常为35年以上)后,才可以退休并领取退休金。工作年限越长,领取的退休金越高。如果中途过早离开企业,将只能拿到一笔数额很低的一次性补偿金。

  (一)待遇确定型企业年金计划的特征

  待遇确定型企业年金有三个特征:

  首先,待遇确定型企业年金计划的目标是吸引和留住人才,所以它有终生受益的特点,即员工退休后可领取退休金一直到去世。员工退休时定下的津贴标准一般是固定不变或随通货膨胀率变化而调整,通常为退休前工资额的一半。如果该员工同时也加入了国家社会保障计划,则退休后基本不用担心养老问题。

  待遇确定型企业年金计划的第二个特征就是共同账户。待遇确定型企业年金计划意味着一个员工领取的退休金总量取决于其个人寿命,因此它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测性。由于养老金的领取及待遇的发放不是以个人账户的金额为参照标准,因此待遇确定型企业年金计划不对个人设立独立的企业年金账户,建立待遇确定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一般只开设一个总的共同账户。

  待遇确定型企业年金计划的第三个特征是员工通常不需要缴费,退休金全部由企业负担。这是因为待遇确定型企业年金计划没有独立的个人账户,基金总账户经过不断投资增值后,很难再分离出个人贡献部分,为了避免法律纠纷,所以几乎所有的待遇确定型企业年金计划都是由企业全额负担。

  (二)待遇确定型企业年金计划的管理

  一个待遇确定型退休金计划所通用的退休津贴计算公式是将一计划参与人在其为雇主工作的整个期间所赚到的年薪的平均值乘以一个百分比,再用其结果乘以该参与人的工龄以决定其退休后每年将获得的退休津贴。

  企业设立待遇确定型企业年金计划时,必须把详细的年度拨款方案、投资增值方案和支付方案,提交财政部批准。虽然1974年颁布的《退休保障法》没有规定企业应当拨入多少资金,也没有规定员工退休金的最低标准,也就是说,对投入和支出的力度并无管制,完全由企业自主决定。但是一旦确定投入和支出方案就不能随意变更。企业建立待遇确定型企业年金计划后必须按年度向财政部报告基金管理和执行情况。进入基金账户的资金,除出现大量盈余时可转入员工的健康保险账户外,账户金额不得挪作他用,企业必须按年度向员工通报待遇确定型企业年金账户的财务状况。为了保证待遇确定型企业年金计划的顺利实施,美国政府规定建立养老金收益担保公司。所有参加待遇确定型养老计划的公司都要向养老金收益担保公司交纳保险费。当养老基金发生财务困难或企业破产时,由养老金收益担保公司向退休人员支付养老金 。

  二、缴费确定型企业年金计划

  随着美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转换工作变得日益频繁,人们参加待遇确定型企业年金计划,如果中途离开企业,他们将只能拿到一笔数额很小的一次性补偿金。很多人希望自己转换工作时能够把自己的退休福利也带走,缴费确定型企业年金计划就应运而生了。缴费确定型企业年金计划是按计划所规定的公式要求,企业雇主和计划参与人共同向计划缴纳固定的分担额,该种计划按有关法律的要求必须为每一个计划参加人设立一个个人账户,对雇主和计划者向该账户所缴纳的分担额以及这些分担额的投资收益或损失做准确的记录。每一个计划者在其退休时所获得的退休津贴的数额,根据该计划参与人个人账户中所缴纳分担额的累计总数及投资表现来做最后决定。目前缴费确定型计划的参与人数已远远超过待遇确定型退休金计划,而且其资产已同待遇确定型计划的资产的价值相近。美国缴费确定型企业年金计划的种类很多,包括:401(k)计划、403(b)计划、457计划、利润分享计划、股票红利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下面主要介绍一下401(k)计划。

  401(k)计划虽然只有20多年的历史,但它已迅速成为最重要的雇员退休计划之一,到2001年11月其资产规模已达18000亿美元,参与人数超过4200万。401(k)计划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它允许职工将一部分税前工资存入一个储蓄计划,积累至退休领取养老金时再缴税。由于是税前缴费,而且政府不对该账户赚取的红利、利息、资本所得征税,只是退休后取出资金时才征税(退休后所处的征税等级往往较低),延迟纳税带来的税收优惠大大刺激了401(k)计划的发展。

  (一)401(k)计划的建立

  雇主是401(k)计划的发起人,负责计划和管理。按规定,只要有5人以上的雇员参与,就可以成立一个401(k)计划。雇员授权雇主扣缴税前工资的一部分存入雇员个人的401(k)账户。这个金额不能超过一定的标准,政府部门会按期进行与生活费用挂钩的调整(cost of living adjustment)。2001年的年度缴费额限制为10500美元。401(k)计划允许向计划参与成员发放贷款,不过贷款数额不能低于1000美元,不能超过50000美元,贷款利率是参照发放贷款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市场利率。贷款必须要有足够的抵押。抵押可以包括401(k)计划成员账户资产的50%。发放的贷款必须在5年内还清。401(k)计划成员在59.5岁以前不能随意提取401(k)账户中的资金,否则不但要照章纳税,而且还要交纳10%的罚金。只有当某些特定事件发生,计划成员才能够从计划中提款。这些事件包括:计划参加者被解雇、生病、伤残、退休、去世等(林羿,2002)。

  (二)401(k)计划的管理

  雇主通常要建立一个委员会来管理401(k)计划,成员有人力资源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构成,按照员工退休所得保障法(ERISA)的规定,委员会的成员就是“受托人”,对计划的实施和管理负主要责任。401(k)计划的行政管理主要有:起草计划文件和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吸收新的雇员参加;向政府送有关文件;为成员和收益人准备有关财务报告;提供投资者教育;对计划成员申请贷款或申请提款进行审批;管理文件材料。

  (三)401(k)计划的投资

  由于401(k)计划是建立在个人账户基础上的长期资金积累计划,投入多少资金、如何进行投资、承担什么样的风险都是由投资者个人自行决定。目前流行的方式是:由受托人借助咨询机构选择一些具有合适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产品,编制成投资目录,供401(k)计划成员投资,计划成员可以自行在目录产品中选择和更换。

  (四)税收优惠

  凡是参加401(k)计划的企业,政府允许雇主和雇员从他们的税前收入中扣除养老金缴费额,并减免养老金投资收益所得税,只在养老金领取时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于人们在工作阶段一般收入较高,征税金额也较多,因此将一部分资金存入养老金账户,这样就有效减少了征税金额。而到人们退休时,收入一般较低,征税金额也很少。401(k)计划的税收优惠政策调动了雇主和雇员的积极性,使得401(k)计划非常有吸引力。

  (五)政府对401(k)计划的监管

  401(k)计划主要受到劳工部和国内收入署的监管,监管的主要法规是ERISA法案。ERISA法案是为了保护私营退休金计划参与成员利益的目的而设计的。根据ERISA法案的规定,合格年金计划必须通过年金合同或者信托方式来实现。企业可设立企业退休金管理理事会或选择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人来管理企业年金计划资产。ERISA法案还规定了计划参与资格、权益归属、基金管理、报告制度和信息披露规则。根据该法案的精神,美国成立了年金保证公司(the Pension Benefit Guaranty Corporation,PBGC),年金保证公司为每一个401(k)计划提供保险,它的资金来自401(k)计划参与成员向年金保证公司的保险费和年金保证公司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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