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交易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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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 20:54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交易品种: 普通股股票(A股和B股)、债券(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府债券等)、国债回购、基金。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公众假期除外。 交易原则: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成交顺序: 价格优先--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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