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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100ETF基金经理林飞:股指期货与ETF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 08:5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林飞 深证100指数基金经理 随着证券市场创新环境不断成熟,具有完备市场功能的重要创新产品--股指期货进入实质性筹备阶段。虽然同为基于指数的工具性产品,股指期货与ETF之间在很多重要特性上表现出较大的不同。 首先,股指期货交易的是指数未来的价值,以保证金形式交易,具有重要的杠杆效应。按现在设计的规则,未来沪深300指数期货的杠杆率在10倍左右,资金应用效率较高,而ETF目前是以全额现金交易的指数现货,无杠杆效应。 其次,最低交易金额不同。每张股指期货合约最低保证金通常至少在万元以上,ETF的最小交易单位一手,对应的最低金额在百元左右。 第三,买卖股指期货未包含指数成分股的红利,而持有ETF期间,标的指数成分股的红利归投资者所有。 第四,股指期货通常有确定的存续期,到期日还需跟踪指数,需要重新买入新股指期货和约,而ETF产品无存续期。 第五,随着投资者对大盘的预期不同,股指期货走势不一定和指数完全一致,可能有一定范围的折价和溢价,折溢价程度取决于套利的资金量和套利的效率,而全被动跟踪指数的ETF净值走势和指数通常保持较高的一致性。 可以看出,虽然同为基于指数的工具性产品,股指期货与ETF不同的产品特性适合不同类型的投资者的需求。同时,从国外成熟市场的发展经验来看,由于风险管理的需要,指数的现货产品和期货产品之间具有重要的互动和互补关系。 相信随着国内股指期货的推出,对相关指数现货产品的交易活跃程度也会有影响。考虑目前设计的沪深300指数期货,虽然还没有跨市场ETF作为直接的现货对冲工具,但通过研究不难发现,深证100和上证50指数的组合与沪深300指数的相关性已高达99.4%,两个指数相关的ETF产品目前具有充分的流动性和完善的套利机制,他们的组合也是沪深300股指期货重要的现货对冲工具。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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