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荷银:股指大幅上涨局面难以出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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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 09:32 泰达荷银基金公司 | |||||||||
行情回顾: 周三两市大盘冲高回落小幅整理,股指在5日均线上方震荡蓄势,中国银行在周二尾市突然拉升后,周三并未延续涨势,而是低开后维持窄幅震荡整理格局,使得短线早盘一度探底,而其它权重股继续按兵不动,有的甚至继续做空,中国石化已失去了原来的龙头风范,近期步入消化整理阶段,G联通、G宝钢等低迷整理,权重股走势波澜不惊,使得大盘的反
每日要闻: 政策: 中小板募资实施全方位监督 深交所发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日前,深交所发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细则》引入内部审计部门、独立董事、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等多个监督主体,对上市募集资金进行全方位监督。 《细则》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主要遵循三方面原则:其一,通过健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其二,以信息披露为核心,通过加大募集资金信息披露的范围和频率,促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透明化;其三,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变更的程序进行了进一步规范,鼓励上市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细则》就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和监督等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方面,《细则》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健全专户存储制度,《细则》对专户数量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要求上市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对于使用、变更及监督方面,《细则》规定,上市公司应注重募集资金使用的过程监督,动态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出现严重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深交所并公告;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已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的,上市公司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上市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原则上应投资于主营业务。 另外,《细则》鼓励上市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防范新项目投资风险。《细则》着重关注上市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是否仍投资于主营业务、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采用合资经营方式实施时上市公司能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有效控制等。(证券时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