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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荷银:大盘强势整理后市仍会继续震荡整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 18:51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公司

  行情回顾:

  周一沪市大盘强势整理,沪综指收盘于1657点,比上周五微跌1个点,拉出一根十字星,成交达到444亿元,比上周五略有放大,继续保持在高位水平。盘面上热点分化严重,从个股来看,市场热钱继续向前期涨幅小的板块转移,一方面,钢铁、汽车、电力、港口等受宏观调控影响较大的防御性品种继续走强,满足了稳健型资金在目前市况下的需求;另一
方面,小盘股特别是中小板个股明显较过去活跃,中小板指数走势明显强于其它指数,如大族激光、华兰生物等均出现大幅上扬。另外,纺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科技股也表现活跃。而与此同时,由于国际有色金属期货价格上周五再度出现破位下跌,使得国内有色金属板块开盘便大幅下跌,同时稀缺资源、金融这几大前期涨幅较高而对指数影响较大的板块均处于整理之中、而超级指标股中国石化也表现相对较弱。总体上看,大盘处于强势整理之中,市场热点正处于转移当中,由于1600点附近从历史上看是一个长期多空平衡区域,因而在此区域进行阶段性整理蓄势对于后市进一步向上开拓空间十分必要。目前技术形态仍保持良好,预计后市仍会继续震荡整理。

  每日要闻:

  政策:

  

资本市场并购将更加高效规范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昨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既可发出全面要约也可发出部分要约;引入换股收购、非公开发行购买资产等创新方式;对举牌收购实行事后监管

  收购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股票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收购人须足额付款,方可办理股份过户

  收购人发出全面要约时,应当以现金方式收购或者附加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中国证监会自昨日起至5月31日就《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管理办法取消了强制性全面要约制度,简化了证监会的审核程序;将完全依靠监管部门的事前监管,转变为适当的事前监管与强化的事后监管相结合;收购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股票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收购人须足额付款方可办理股份过户。

  征求意见稿将现行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合二为一,并进行了修订。与新《管理办法》配套的财务顾问管理办法也将于近期出台。

  征求意见稿规定,投资者可自愿选择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既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即全面要约;也可以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即部分要约。建立财务顾问对收购人事前把关、事中跟踪、事后持续督导的责任制,财务顾问负责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收购目的、实力、诚信记录、资金来源和履约能力进行尽职调查,关注收购中收购人是否对上市公司有不当行为,并对收购人在收购完成后进行持续督导。

  征求意见稿就收购价格的“底线”作出明确规定。收购人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下列价格中较高者:在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买入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在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以要约方式收购一家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收购人为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方式收购或者附加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征求意见稿对收购人进行了全面规范。收购人存在到期不能清偿数额较大债务且处于持续状态、最近三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的

证券市场失信行为的,将禁止其收购上市公司。通过对一致行动人的原则性界定和逐一列举,将举证责任落在一致行动嫌疑人身上,促使隐藏在背后的收购人浮出水面。另外,收购人须足额付款,方可办理股份过户。

  征求意见稿规定,监管部门将根据投资者持股比例的不同,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对于持股介于5%-20%之间的,要求其简要披露信息,仅需报告;对于持股介于20%-30%之间的,要求详细披露;对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比照收购人的标准,要求其聘请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监管部门对其实行事后监管,发现其不符合收购人要求的,通过并购委员会审议,监管部门可责令其停止收购,限制其表决权的行使等。

  为适应股改后的全流通新局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对通过二级市场收购流通股的举牌收购实行事后监管,同时引入换股收购、非公开发行购买资产等创新方式,从而为市场化并购预留了空间。 (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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