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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融资意见稿发布 基金尚无迎新准备待相关细则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 05:45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易非 齐轶 徐国杰

  一些基金人士昨日表示,《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但由于再融资的新的定价方式对机构估值能力提出了更多考验,目前基金等机构并不会为迎“新”做出具体安排。

  大成基金公司有关人士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透露,长期以来困扰中国股市的股权分置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它标志着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基本完成,也预示着中国股市的投资、融资、价值发现和资源配置功能将得以全面恢复,真正意义上的“股票市场”开始建立,中国股票市场基本实现了艰难的“蜕变”。

  泰信基金总经理高清海表示,2005年开始的

股权分置改革以及系列制度性建设,对发展十多年来正面临瓶颈的资本市场产生了巨大的推动。新老划断,部分全流通之后市场价值发现功能将逐步加强,优胜劣汰将使市场更加健康;
中国经济
的持续稳定增长将在重新开始IPO后为中国A股市场贡献大量可持续增长的好企业,这是中国A股持续向好本质。寻找持续成长的、价值被低估的企业,将是未来A股市场的长期投资策略。

  汇添富优势(资讯 净值 论坛)精选基金的基金经理庞飒提出,随着股改的推进,目前整个市场体系正由混乱迈向相对有序、理性、健康的秩序。在这一背景下,随着优质资产进入市场,如能形成稳定的赚钱效应,则新老划断可视为一个市场利好而非利空因素。

  至于是否会为迎“新”做好准备,接受采访的基金公司纷纷表示不会,因为“新股不一定都是好

股票”,还是会依据公司基本面的情况作出具体的判断,根据公司的价值来决定是否参与。

  一些基金经理认为,首发、再融资的定价方式对机构的估值能力提出了更多的考验,以往参与新股就能挣钱,现在的风险就大了。由于没有折价,如何判断是否该参与一个公司的配股?更多的取决于对公司中、长期的看好。

  不少基金人士对管理办法提出了一些疑问:对非公开发行对象如何限制?基金是否能参与?QFII、外资如何参与?

  从国外情况看,定向发行的对象,不是个人投资者,而是机构投资者,偏重于战略投资者。国外的锁定期是半年,相对灵活。但对基金而言,存在锁定期内相关股票如何定价的问题。此外,开放式基金在投资规模上是否存在进一步的限定?因为如果开放式基金出现大规模赎回,该类股票不能变现。

  他们希望非公开发行的相关细则尽早出台。从市场化的角度来说,建议不应该给以太多的限定。国外只限定锁定多长时间,对其他方面没有很多限定,可由上市公司和承销商来进行判断。

  一位保险机构人士表示:“保险公司不缺钱,市场中缺少好股票。保险资金,尤其是寿险资金要求一个长期的资产负债匹配。现在市场恢复了融资功能,对我们来说是好事,我们选择的范围更加宽阔了,我们还是会倾向挑选有长期投资价值的股票,如一些大盘蓝筹股。”

  该人士认为,保险资金的长期性应该能符合战略投资者的要求,希望相关细则能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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